关于申报开江县2017年劳务品牌培训初、中级培训的公告
开江县职业中学、县属各培训学校: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劳务品牌培训工作任务的通知》(达市人社办发〔2017〕83号)下达给我县劳务品牌培训初级工200人、中级工100人,培训补助资金4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2017年度劳务品牌培训。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
(二)有办学必备的场地及设施设备;
(三)具有相应培训项目的师资力量;
(四)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有相应的教学
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五)社会声誉好,没有违规收费或其它违法行为,没有
因教学问题发生投诉的不良记录。
(六)在银行开设有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
规范。
申报人应对其提供的各类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培训学校资质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办学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培训项目专业理论和实训教师的师资证明(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项目及专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课时安排、授课教师课程安排计划各一套;
(五)委托机构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
三、报名及认定办法
有意承接劳务品牌培训工作的县属各培训机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到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时间截止为公示期满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报名结束后,由劳务品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实地核查,召开评审会,申报学校呈述劳务品牌培训事项,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劳办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评审打分、公布分值,现场宣布以分值最高的两个培训学校拟定为劳务品牌培训学校,向社会公示无异后,以书面委托方式通知培训机构。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劳务开放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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