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四种形态”深化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破纪”之初,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层次和关系,从小问题治起,从苗头处截断,这体现了标本兼治,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延伸和拓展。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系统、本岗位工作实际,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肃问责力推“两个责任”落实成为新常态。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化“三转”,围绕“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这条底线看住看紧、坚决挺在前面。实践中,应重点做到“四个新”,思想理念要有新提升、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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