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与网友交流,重点谈到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体会及落实措施。 结合王雁飞书记谈话精神,作为基础党组织,我们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党员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综合考虑性质情节、觉悟态度、整改实效等因素,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要让线索存量下降,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要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持续上升,厚植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是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学思践悟,推动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常态化;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责任清单、述责述廉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让履责有基本遵循,强化责任担当,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压紧压实责任。在这两手的基础上,还要用好问责的“杀手锏”,通过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抓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要切实做好 “六个转变”。在执纪对象上,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在执纪依据上,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执纪政绩观上,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在执纪手段上,从“倚重审查措施”向“注重初核”转变;在执纪方式上,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工作组织上,从“大包大揽”向“牵头协调”转变。要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教育监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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