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始于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已全部完成。五年来,隆昌县紧紧围绕健全国有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完善国有可移动文物档案、建立“文物身份证”和管理体系,始终把普查工作放在首位,对我县所有的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和登记。
此次普查中,我县投入专项普查经费、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454家国有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回访了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22家;普查到的文物种类有陶瓷、玉器、字画、钱币、竹木雕等。据普查认定,全县共有267件(套)可移动文物,其中隆昌县文物管理所实有文物226件、档案局19件、龙市镇普照寺小学8件、胡家镇政府7件、响石镇政府7件。
通过普查,初步摸清了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家底,全面了解了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初步实现了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标准化、动态化管理的目标。下一步,县文物部门将结合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加文物管理强保护、研究及展示工作,实现文物管理和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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