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其要义就是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即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做到早提醒、早改正、早刹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从反面例子看,倘若当初身边少一些抬轿子的,少一些些吹鼓手,多一些敲打声,或许很多贪官不会堕落得这样快,陷得这样深。有些失职失责者,未必从来没有过干事创业的初心,但由于没有及时扶正祛邪,渐进积累,小问题变大问题,小错终酿大错。因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即查即纠、动辄责咎,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 首先要在抓“早”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心存侥幸者悬崖勒马,让一般性违纪问题止于萌芽。其次要在抓“小”上求实效。做到“小苗头”不放纵、“小问题”不放养、“小苍蝇”不放过,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最后在抓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求落实。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并加大贯彻执行力度,把少数党员面对金钱的贪心、面对诱惑的痴心、面对困难的畏惧心转变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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