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举报安岳县高升乡云光村的下列违法行为: 一. 2013年8月26日,原村支部书程学派私自将国家扶贫款15万元借给他人被村民举报,纪委调查后不了了之。后支书在村委会上说,借款人愿意按照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村上,利息为8900元。但是,2015年3月借款人还款,村委会只收到利息1050元。不知什么道理? 二. 2017年原支书卸任后在交账时,应有扶贫款五十多万元,实际只交了现金约20万元。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用此款支付公路建设每米33.3元。但是,这个款无法兑现,村民意见很大。 三. 2012年国家拨付一事一议一款78000元;五社交来公路搭伙费10000元。共计88000元。当时兑付6万元以及其他开支,余下24200元在原支书个人处至今未交给新的村委会。 四. 村委会的存款从2011年建账,2017年元月10日原支书卸任,乡纪委要求在一周内查出利息金额。但是,至今数月没有查出。村民要求立即查出公布。 五. 2014年原支书在党员、队长及村民代表会议上说:国家给村民童顺晏扶贫款五万元做水池、给杨德志扶贫款一万元做鱼塘埂。不知拨没有? 综上问题,请求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公示。 举报人:冯大福 联系电话:13882949543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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