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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大爷摔骨折状告推车经过的路人,法院判路人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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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6:54
如果碰到了公车该怎么判?如果碰到了私车,该怎么判?
也许这是问题的关键!
否则就是一个法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6:56
老而不死是为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01
有违常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06
我是法官,是我的权利,象这种法官象不象古时的县令,阿l姨运气不好,自行车是推着挂着人不可能r凭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12
赔个铲铲哦!没有公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18
这就是法律呀,建议大家摔倒时一定要抓住一个人,会和你分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19
笨法官,那家酒店举行啥讲座,骗老人钱未组织好秩序,应判主办方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23
要钱莫得 要命不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24
政府的过错不该在那修路没有路就没有事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28
这个像猪一样的法官年薪多少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33
不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33
现在法律不管用,讲的是关系硬不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36
现在的老年人就是这样倚老卖老,坐个公交车他说他老的很,超市抢便宜货的时候他说他身体好的很,一旦摔了碰了,他说他年龄大了,怎样怎样了,老年人你们不要搞到摔了没人扶,死了没人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38
不要用老李掩盖你们贪婪的心,反省反省,为后世子孙多集福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50
法院断案时就釆用息事宁人之方案,维稳需要吧。不服在上述啊,无责方不赔钱是不行的,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这就劣币驱逐良币,无良欺负善良的现实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54
现在的社会是什么天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7:57
无过错,凭什么还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8:00
不公平,既然没有过错为什么还要赔钱,家境条件好的倒无所谓,要是家境条件不好的话两万可不是小数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8:05
太没道理,不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5 08:08
既然无过错就不应赔,这样断案就会让碰瓷者更加
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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