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与网友交流。 “绣”出“四种形态”的全面性。从中央查出的“小官巨贪”到县乡两级纪检组织查出的村(社)干部的“吃拿卡要”,均反映出来反腐败反“四风”的触角已经在中国大地全面开花。从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可以看出,有被判刑的干部、有被降级的高官,被开出的官员、被警告的公职人员,充分体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全面性。 “绣”出“四种形态”的制度化。目前,作为常态化管理干部、厚爱干部,为领导干部装上“摄像头”,及时矫正一些“小”、“早”、“难”的问题,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经建立起一些相应的制度,不是把干部赶上绝路,而是挽救临近深渊的干部,让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建立制度化的监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的一贯方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第四条列出了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五项原则,其中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的阐述是:“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从来看, “绣”出“四种形态”的宽严相济。以“四种形态”为标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过去犯下错误的同志,并非无路可走,“光明大道”依然有得选。面向组织,往前一步是黎明。对党忠诚,主动交代,就不至于无可救药,就可以争取新生的机会。只要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包袱可以卸掉,人生可以重来。反之,背向组织,往后一步是悬崖。对屡教不改、执迷不悟、冥顽不化的党员,组织只能使出“霹雳手段”,令其为欲壑难填、刀口舔血、走火入魔付出高昂代价。 “绣”出“四种形态”的良好政治生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目的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保护干部队伍整片“森林”的健康。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运用“四种形态”,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