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老赖
李奇(化名)驾车撞伤行人王然(化名),导致王然身受重伤,身体瘫痪,法院判决李奇赔偿王然各类损失160万元。判决后,李奇始终拖欠钱款,甚至将自己名下价值百万的房产让给母亲,价格仅为一元。受害人亲属发现后认为李奇此行为系逃避赔偿,将李奇及其母亲诉至法院。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奇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影响到对受害人的偿付,因此判决撤销李奇转让房产的行为。(3月30日北京青年报) 法院对这类有钱恶意拖欠的无赖,执行力度太弱,还有大部分老癞把资产转给儿女·父母·亲戚等,法院几乎无能为力,判也白判,原告反而支付诉讼费等,导致了这类现象的时常发生,造成时下不诚信成风!此等恶劣行径,不但要撤销逃避赔偿的交易,还应重罚。比如拖欠工资,如果罚款十倍,看看哪个无赖敢胡来?为防止有债务在身的公民或此类肇事者转移财产不愿赔偿受害人的行为,法律应该规定肇事发生之日起,就当冻结其一切财产,不得转让、转移或低价售卖产权,只有把要赔的款付清后,凭人家受害者的收据,法院才可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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