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这一主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常严,体现着对党的事业和干部负责的态度,更考验着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是否坚强有力,检验着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党性、思想政治水平和担当精神。“四种形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进行划分,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为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增强责任担当,对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把警醒工作做在平时,绝不能对干部违纪视而不见或者“从轻发落”,恰恰相反,要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防止小病拖成顽疾,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力量要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严明纪律、严肃处理、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才能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防御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