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13点左右,阆中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国道347线思依木兰路口处有一辆轿车翻了,无人员受伤,请出警”。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思依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发现驾驶员,只见一辆蓝色川B010xx小型轿车侧翻倒地。于是民警经过走访调、调查群众查得知,车内当时只有一名男性驾驶员和一名女性乘客,被附近村民救出,后自行离开。
随后,阆中思依派出所交通管理民警通过调查、走访、网上查询、询问当事人等了解事故情况。民警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询找到车主马某某的联系方式,马某某声称车子被朋友王某借走,并提供了一个王某的手机号码,民警联系到王某,王某声称自己受伤在医院治疗。民警要求王某提供医院信息未果,后再也联系不上王某。于是民警再次联系马某某,并在思依镇找到马某某带回事故现场。救援的居民指认马某某就是当时的驾驶员,但马某某一直不承认自己驾车,车内乘坐的何某某得知马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并提供虚假信息编造谎言,民警随后将二人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
经查:马某某(男 45岁 现住:四川江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蓝色川B010xx小型轿车,造成车辆侧翻的单方事故。同时,准备找人顶包,想蒙混过关企图。最终面对着事实和证据,马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何某某(女 40岁 现住:四川江油)明知马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编造谎言,涉嫌作伪证阻碍民警正常执行职务,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阆中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马某某以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10日,处罚款1000元。车内乘坐的何某某(女,40岁)得知马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并提供虚假信息,涉嫌作伪证阻碍民警正常执行职务,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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