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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292667333

[生活资讯] 顺庆区法院请进来看看,我对判决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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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老百姓希望司法能公正一些…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顺庆区钟海英与林康等法官虚假诉讼、枉法裁判
      本人王艺,南充市精益燃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电话号码:18086906666。本人成立的公司被职务侵占一案在2015年已经立案侦查,并确认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犯罪嫌疑人对实施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反而勾结法官、办案的警察等对受害单位及本人进行报复,在侦查过程中连续发动了数起针对本公司的虚假诉讼,冻结了公司基本账户和大量资金,导致目前经营困难,举步维艰。
       以下三起民事案件都是本公司股东苏媛勾结顺庆区法院舞凤法庭法官钟海英、林康以及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朝阳、公司原法律顾问等人精心策划的经济纠纷案(虚假诉讼)。
       本人身份证和公司注册的地址均与舞风法庭所辖范围无关,奇怪的是涉及的这几起民事案件无论金额大小(按照规定经济纠纷案的金额超过50万元适用普通程序),在顺庆区法院起诉、还是外地法院移送到南充的案件最后都是由舞凤法庭的法官采取简易程序审理(钟海英与林康都是舞凤法庭的法官),其中两起案件由同一位法官林康审理,最奇葩的是在舞凤法庭审理的这三起案件都是以“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人不是未到庭参加庭审,而是根本就不能参加庭审,这两名“优秀”的法官给双方当事人的传票载明的庭审地点、时间均不相同,其目的就是不让本人参加庭审,以便伪造证据、枉法裁判!
       主审法官炮制冤假错案的手法如此熟练,统一实施同一“枉法”套路,可以想象得到在南充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和家庭被如此欺辱而比本人更加绝望,更加愤怒!犯罪嫌疑人给了这些法律精英究竟什么好处?可以让这些人违背司法人员的良知和正义,违反法律法规,甚至不惜实施犯罪。而对于所有被侵害却无处申冤的人而言,几年的时光需要多么坚强才能压抑内心的煎熬和绝望!
本人与实名举报的这几名法官从无往来,绝无个人恩怨!



一、王哲林起诉债务纠纷案;【(2015)顺庆民初字第2608号】
二、康泰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2015)顺庆民初字第5648号】
三、彭艳合伙经济纠纷案;【(2013)顺庆民初字第244号】
五、苏媛起诉的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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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链接】
一、王哲林起诉的债务纠纷案
      原告王哲林是本公司原出纳,在他手中“借钱”的人是当时实际管理公司事务的苏媛(公司股东)。苏媛、王哲林和会计刘明君等人互相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本公司大量财产,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于2015年11月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件立案侦查。原告王哲林和被告中的其中一位苏媛已经因为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这起案件明显是为了侵占公司财产而炮制的“虚假诉讼”,本人一审中提供了原告王哲林自认犯罪事实的音像证据,林康法官却说原告侵占公司财产与本案无关,让本人另案起诉。本案【(2015)顺庆民初字第2608号】判决书提到“原告王哲林诉被告南充市精益燃气有限公司、王艺、苏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林康独任审判于2015年6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这份判决由始至终都只提到了6月25日的开庭审理,本人不解的是本案开庭审理时间明明是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25日有没有开庭审理还未可知,为什么林康法官在判决书中要故意隐瞒6月2日开庭审理的事实呢
          2015年6月2日本案第一次庭审,王哲林代理律师文岗当庭拿出了做为主要证据的借条,质证时本人否认写过这样的借条,代理律师坚称是借款人王艺亲笔写的借条。本人当庭申请做笔迹鉴定,林康法官要求由本人负责做这张借据的笔迹签定,叫本人等法院电话通知,却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不了了之。借条确实不是本人所写,因此2015年6月2日的庭审笔录对原告王哲林一方不利,林康法官为了达到枉法裁判的目的,所以在【顺庆民初字2608号判决书】中故意隐瞒了6月2日曾经开庭审理本案的事实
      二审时本人(受害单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市公安局关于王哲林与苏媛等人职务侵占一案的《立案通知书》,递交了暂缓审理的申请,根据“先刑后民”的法律原则,本案应该暂停审理,二审法官却昧着良心说本人没有提供原告被立案侦查的依据,属于举证不能,对本人的抗辩不予支持,枉法进行了裁判!
难道本人是疯子,宁愿输掉官司也不提供《立案通知书》做为证据?

南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取证法律文书



发表于 2017-11-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1292667333 发表于 2017-11-2 18:41

【证据链接】☞  顺庆区法官组团谱写“枉法套餐”!


有兴趣的朋友直接点击链接就可以见到相关证据内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 22:58
太夸张了吧!这种事情让人想都想像不出来,楼主你太坚强了!挺你!继续关注后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02:20
楼主怎么这么多官司哟

发表于 2017-11-3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接到12340电话,一定帮你呼吁。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7-11-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算你没有这么多实证,我也对你的话深信不疑!因为我朋友正在经历你曾经经历的艰难!一年以前,别人谈论司法人员如何贪赃枉法,违法办案这些事,我也认为更多的是杜撰,或者也许有一点小问题,但绝不可能如他们说的那般黑暗、嚣张、肆无忌惮到令人发指!然而从今年年始我朋友不幸亲历一起钟海英主审的民事案件,才真切地体会到在电视、报纸天天吹嘘“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和谐、民主”的社会,竟然还真有公然结成反法律、反社会,凌驾于党的政策、群众利益之上的利益团伙。钟海英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完全一边倒,完完全全的偏袒一方,枉法裁判的行为让我的朋友感到震惊、悲愤欲绝的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悲哀和无助,感到普通民众的弱小!此种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甚至检察官等组成的利益团伙的腐败程度不敢想像,让人不寒而栗!一个月前无意中在论坛看到你的这个贴子,所以势必要帮你顶起来,为了我的朋友,也为了更多的普通百姓的利益!我朋友的案子还在上诉,结案后,他也会公开钟海英是如何偏袒另一方,不顾司法公正乱判案的实证!建议楼主可以到中纪委的网站上去公开这些钟海英违法乱纪的实证!

发表于 2017-11-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钟海英以前在舞凤法庭,现在是顺庆区法院的民一庭的法官,希望各位朋友不要落在他手上,不然尸骨无存!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公司的原因,公司原来的股东,也是我老婆,给我下药,害我双股骨头坏死,这些官司都是她勾结法官早就安排好了的,原来和我公司法律顾问,法官等人计划离婚的时候发动

发表于 2017-11-3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人太坏了,凌迟处死!法官枉顾法律,徇私舞弊,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发表于 2017-11-3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公开自己的所有信息,敢于直面不公,此事在网上发酵到今天,钟海英若是冤枉的,早就出来澄清了,是非黑白一眼就能看出来!铁证如山,钟海英这群司法败类居然还能继续在司法部门工作,继续祸害民众,钟跟法院的高层、跟公安到底有多少的利益输送?这些事到底有没有人管?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青年 发表于 2017-11-3 10:10
楼主,就算你没有这么多实证,我也对你的话深信不疑!因为我朋友正在经历你曾经经历的艰难!一年以前,别人 ...

此种法官不除,以后必酿成血案,连我都产生过这个念头,可以想象还有多少被害人对他切齿痛恨!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公司的原因,公司原来的股东,也是我老婆,给我下药,害我双股骨头坏死,这些官司都是她勾结法官早就安排好了的,原来和我公司法律顾问,法官、拍卖行等人计划离婚的时候一起发动,将我公司进行拍卖。没想到被我父亲无意中发现她几百万元的现金收条,这些钱都没有入账。又被我逮到了偷人的证据,主动提出了离婚,他们措手不及。我报案后,经侦队不予立案,后来经过专家论证,建议市公安局立案,立案以后至今也已经两年,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犯罪事实,证据确凿,金额巨大,办案的刑侦副支队长贾先一直各种推诿,帮助犯罪嫌疑人篡改会计资料,伪造证据。以后我会陆续上传这些证据。不仅仅有这样多法官枉法裁判的虚假诉讼。连在顺庆区法院唯一赢了的官司,是对方借了我35万元,已经几年时间没有还,证据确凿,不得不判我赢了,但是顺庆区法院执行的法官仍然胆敢枉法裁判,我今年6月28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已经被终止执行了,法院执行法官没有依法上传公示,也没有依法说明采取了什么措施,对方有什么财产等等,只有一句话,对方的财产不方便执行。妈的,我早就调查到对方有车,有房,有几家公司,并且打电话给我说分两次还给我,你们说说顺庆区法院有多牛逼。我的官司,已经被我逮到其中几个帮助对方伪造证据、枉法裁判的法官了,但是法院都仅仅是告诉我被处分了,被罚取消一年绩效工资了这种。这么多法官里面,只有中级人民法院的龚莉法官是真正的法官,只有她是真正不偏不倚的进行判决,而且我并不认识她,所以我很尊重她。以后我们公司将会有更多的官司,不过都是我们起诉政府部门的行政诉讼了。如果你了解管道燃气企业,可能会很容易理解我说的话。可以看看我另外的帖子,那些帖子里面有全部答案。谢谢关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17:23
政府真的是不干实事,还是说有人拿钱通了路子的?说不定政府等到楼主拿钱来通路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17:25
明明是违法,确只搞了个行政记过?法院的同志你们这护犊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嘛!你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哪个搞得赢你?不要让法律的威严丧失在某些败类的手里,不要让人民的信任变成质疑和怨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17:32
楼主,你比宝强兄幸运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17:32
楼主,你比宝强兄幸运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17:45
朗朗坤坤,央央中华,法制社会还有这样的法官,为个人利益,强烈要求为民请命,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7-11-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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