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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步云梯

[群众呼声] 平昌城建吴某等人伤人一事,求公道(平昌县国土执法大队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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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9 22:16
好像有报复之嫌,吴在公示期,要么是竞争对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9 22:28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对还怕别人说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9 22:34
达康书记你在哪儿,高育良,祁同伟你们藏得太深,候良平,我崇拜的男神,可爱的沙瑞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9 22:48
我是……大队???好像不通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9 22:53
不要打着人民的名义旗号,为人民办事,一定要落实实事,做实事
有句话叫,只有教不好学生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用到公务员身上要得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06:31
是非曲直,由谁断?该谁管,公务员违纪违法该谁管,?为什么等来的一直是黑暗?到底谁拍板?不但不管还升官,纪委渎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06:37
纪委是不是该露过面,稳起稳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06:41
什么官?公示几天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某等人是否违纪违法一查便知,最好是能管得了城建的部门回复。要不然老百姓还是不知对错。天天上访,今天推明天,明天推明年,部门相互推拖,要让受害人心服口服。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这样理解吗?
因为    李某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之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4年2月11日对李某某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
所以    014年 平昌县城建执法大队吴某等人执法人员一行,大胆不持国家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维修、改修的法规依据,和地方政府批示的文件,凭他们自己嘴上认定是违法建筑,在无公安法院任何决定书情况下,常用残酷无情、暴力手段,两次破门而进,破坏财产,还打人,致李景喜、李明壕软组织受伤,唐洪荣腿部骨折,经派出所强制城建执法队付出药费给唐洪荣外,并未对业主李景喜父子所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作解决处理

发表于 2017-5-1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吴栋这种人都能得到组织的任用,只能证明平昌还不是人民的平昌,上级领导们清醒清醒吧,这种人只能给平昌添乱,是恶化干群关系的带头人,只能将政府与人民引向对立面,给领导添麻烦。

发表于 2017-5-1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有些就是想利用春节期间加楼,躲避执法监管。只要建修房屋无住建部门的审批手续就是违法建筑,怎么还要法院的判决文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12:43
近年来,城管打人案例不少,不晓得把这些人,怎么处理,你拆就拆嘛,打别人干啥呀?喊拆房又不是拆人。哦,你打人还有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12:52
如果违法建筑该拆就拆,但成建乱整打人,就不对,应双开,纪委应该管下,调查事实。我觉得纪委应出面调查吴栋等人。听说还要升官了?百姓不服,如果吴等人没造成打人等恶劣事件,没违纪,纪委应出面澄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12:55
如果吴等人都升官了,那纪委赎职,组职部腐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5-1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5-9 22:16
好像有报复之嫌,吴在公示期,要么是竞争对手?

原来还有这些招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18:36
有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21:36
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22:11
城管打人不要脸,那个部门来监管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5-10 21:36
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一)调查取证

说得好
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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