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举 报 人:梅江容,女,32岁,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南段恒源东区,电话:13980332218
被举报人:邻水县平安摩托车安全性能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
住所地:邻水县鼎屏镇人民南路666号
电话:0826——7779888
举报和请求事项:
举报和请求查处平安公司在摩托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中未经检验检测,向社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依法撤销平安公司资质认定证书。
重点强调:
本人已经向四川省交警总队及四川省质检局主要领导投递了举报资料,省里也将我的举报资料下传到了广安市邻水县工商管理局,但是本人只是收到电话询问我是谁名谁、或是打通了不说话。
难道底层民众遇到违法乱纪的事举报了,真的像一些人说的,不管你怎么举报最后还是要到当地管理部门来处。所以明明是当地管理部门失职才造成这样对社会严重后果,最后被举报了上面也授理了,但是当地管理部门还是不管不问,这完全就是地方有关部门领导有意为之、不作为。
事实及理由:
被举报人平安公司在对用户摩托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测中,不依法依规进行检验检测,而是为了利益,不惜在未对受检摩托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情况下,便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使一些应该是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得以检验过关,造成安全隐患。如有关部门继续容忍平安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势必造成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为人民生命财产考虑,举报人将平安公司的众多违法行为检举于后,恳请省质监部门严肃查处、撤销平安公司资质认定证书。
一、2016年7月11日,平安公司工作人员贾中华用川X046C9号二轮摩托车代替川XG5259号二轮摩托车上线检验检测。
同日,平安公司一个姓名不详的胖子工作人员用无牌照,且打伞的二轮摩托车替川XG5259号上线检验检测。
同日,非平安公司工作人员的杨军,上检测台用川X 199D9号二轮摩托车替川X097D9号二轮摩托车上线检验检测。就是这个非平安公司的工作人员的检测也由平安公司向社会出具了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016年7月12日,平安公司工作人员贾中华用川X747C0号二轮摩托车替川X240C2号二轮摩托车上线检验检测。
同日贾中华用自身重量替川XE2603号二轮摩托车称一轴重量。
同日,上述胖子工作人员用无牌打伞二轮摩托车替川X032B8号二轮摩托车上线检验检测。
2016年7月20日,贾中华用川X532B1号二轮摩托车替川X113D7C三轮摩托车上线检验检测(附平安公司对此车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复印件一份)。
以上事实,均有视频、相片证实。
2016年12月26日,平安公司贾中华在川X986E5号三轮摩托车根本未到平安公司的情况下,用二轮摩托车代替该摩托车上线检验检测(本事实有视频可以作证,也可以调查该车车主余代金——余代金住邻水县城南镇南垭村8组30号,电话:18782627920)。
举报人查询得知,平安公司多年以来都没有检测三轮摩托车检验检测资质。平时检测三轮车时都是以二轮车替代三轮车上线检测;并且多年以来所出据的三轮车报告;都是以二轮车的检验检测报告替代三轮车检验检测报告来向社会出据虚假报告。可以去当地车管所一一查实。因此,平安公司多年来从事的三轮摩托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测的行为违法。纵观平安公司的前述违法行为,均是用其他车辆代替被检验检测车辆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即实际未对被检车辆进行检验检测,便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举报人从旁得知平安公司之前也有被其它人他举报过,但因为平安公司老板朱桦官方有关系;都只作最轻处罚、或不处罚!如此恶行斑斑、没有诚信、不把广大人民生命、财产放在心上之企业早就应该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相信各领导也不会容忍平安公司的违法、胡作非为、为害一方。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数据结果的……”的规定,结合平安公司未经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证书。
此致
2017年3月25日
附平安公司上述违法证据:
1、 视频光盘2张。
2、 照片4张。
3、 平安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川X113D7)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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