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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 律师解析:房子还真不一定完全属于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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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0
中国人都是逆来顺受的蠢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0
纯属乱整,太过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0
胡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0
乱七八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1
爷爷奶奶继承的应该是晚辈的赡养费,凭什么其他兄弟姐妹有资格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1
认真学法,早干屁了?五十岁厉就该有立嘱意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1
认真学法,早干屁了?五十岁厉就该有立嘱意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3
法律,终究会变成有钱人的工具,扭曲道德和人性的机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3
复杂,烦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4
这完全不合理,人大上也没个代表提出来修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4
是不是整得太复杂了?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整进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4
既然继承法如此安排,那么父母日常生活开支,小病大病,还有年老时赡养照顾都应该按继承法分摊,如果找不到人分摊,法律又何解决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4
这法应该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4
这就是有关部门看见百姓遗产“眼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5
看来,不懂点法是不行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5
他妈的神经病,七大姑八大姨还出来了,买房七大姑八大姨咋不出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6
中国法律就是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6
什么破法律,真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6
如是房户就均分,那么债务为什么是父债子还,太不公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1:36
这种情况,建议法律改成:子女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同时承担父母对老人的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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