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不能那可就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语:自家的婆娘都整成刁拐案了,因此无须多说,应该支持正观点,如果不能是自己子女的那又该是谁的,从古到今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被有些人复杂的不能再复杂了,古人都懂的道理到现代居然搞不懂了岂不是人类的悲哀……我们打个比如说吧:如果有两夫妻是文盲而且又没点见识,同时又处在信息和交通都相对闭塞的地方,名下有一独生子女比如也就是十五六岁,那突然有一天两夫妻意外去世了(当然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那些什么都没给这个孩子留下只留下了几间住房,那这个时候如果哪个说小孩这房不一定是你的,你暂时还不能住到这里了,我想这可能强盗逻辑吧!希望有点文化和良知的人都用列宁的唯物主义去考虑吧!如果有人说不该这孩子的那我可以说把说这话的人拉出去枪毙了,你妈的不该别人家孩子的难道应该是你的吗?狗日的龟儿子白痴才说的出这种强盗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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