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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 律师解析:房子还真不一定完全属于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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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6
这叫先析产后继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6
什么法律依据,应该修改法律,自己的房子当然属于自己的子女,怎么其它人还要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7
如果这都不能那可就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语:自家的婆娘都整成刁拐案了,因此无须多说,应该支持正观点,如果不能是自己子女的那又该是谁的,从古到今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被有些人复杂的不能再复杂了,古人都懂的道理到现代居然搞不懂了岂不是人类的悲哀……我们打个比如说吧:如果有两夫妻是文盲而且又没点见识,同时又处在信息和交通都相对闭塞的地方,名下有一独生子女比如也就是十五六岁,那突然有一天两夫妻意外去世了(当然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那些什么都没给这个孩子留下只留下了几间住房,那这个时候如果哪个说小孩这房不一定是你的,你暂时还不能住到这里了,我想这可能强盗逻辑吧!希望有点文化和良知的人都用列宁的唯物主义去考虑吧!如果有人说不该这孩子的那我可以说把说这话的人拉出去枪毙了,你妈的不该别人家孩子的难道应该是你的吗?狗日的龟儿子白痴才说的出这种强盗语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7
纯属扯淡 狗屁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7
无语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8
心中有句xxx不知当讲不当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8
爷爷奶奶在是我们应当供养的,他们儿子买的房供老人吃住难道有什么问题?做孝子确把房子丢了!谁还敢把爷爷奶奶养在自己家中!小心房屋不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8
乱讲,她父亲死亡,她母亲是第一顺位继承,她母亲死亡,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8
老人生老病死,七大姑八大姨的不来帮忙照顾,分遗产了,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什么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9
这个法律都是脑壳有屎订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9
什么鬼道理,以后你爸妈死了!没留遗嘱你也把财产分给其它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29
看来应该修改法律,不然社会不和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0
继承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就希望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放弃继承由小丽一人继承就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0
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0
纯碎他妈扯蛋,到时搞得和睦家庭为点继承四分五烈。这就是法律的硬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0
现在啥法律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0
法律是给谁搬洗的,为一的继承人就是他的女儿。为什么还要分割亲朋好友。你们做道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1
父母辛苦一辈子,就挣了套房子,就为了给子女留下点东西。亲戚有啥理由继承。晕,这个必须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2
那父母生病了是不是七大姑八大姨也有义务必须赡养呢,反过来算嘛,太尼玛搞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1 12:33
简直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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