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叙永县国土资源局(2017)16号回复函
隐瞒事实混肴概念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回复
叙永县国土资源局:
叙永县三省饲料有限公司多次投诉反映并强力要求你局撤销“叙国用(2015)第2375号土地使用证”。2017年4月18日三省公司才收到你局“叙国土资函(2017)16号复函”。该回复函隐瞒了该宗地是“川南活牛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用地的事实真相,偷换了建设项目用地凭证与土地使用权凭证之间的法律关系,违法将项目用地协议出让给他人建住宅,弄虚作假掩盖其违法行为。
事实和理由:
一、回函隐瞒了该宗土地是《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用地的事实
《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用地,是2002年6月27日,四川省泸州市委、市政府在“酒城宾馆”举行的农业项目招商引资会上,叙永县三省饲料有限公司中标获得。
2002年9月24日,叙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在叙永县叙永宾馆隆重举行了《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正式签约仪式。
2002年9月28日,三省公司向叙永县政府申请办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经县政府批准,土地出让金按泸委发(1999)2号文件规定执行,国土部门收取了三省公司两万元土地管理费后,于2002年11月20日向三省公司颁发了该宗土地使用凭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现场定界,2002年12月初三省公司进场平整场地、填土石方、修建堡坎、围墙等建设,并赔偿了涉地农户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你局又进行了地藉测绘,地藉调查等颁证准备工作,地藉调查资料证明该宗地四界清楚、面积准确无误。具备领发土地使用证条件。2003年11月4日你局受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换发《土地使用证》事宜,并向三省公司出据了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收件回执《颁证收件回执》。万万没有想到事后你局会以多种借口百般刁难企业,不换发土地使用证给企业,致使该项目无法进行。事后,你局还要以闲置土地为由想收回该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经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志强组织了县国土局孙瑞华、李昌文,龙凤乡乡长张国芹、分管副乡长罗正庸,三省公司梅小军等,现场核实听证。经确认三省公司投入该项目建设资金额、动工建设面积等远远超过闲置土地规定额度,现场结论该项目用地不属于闲置土地。2009年5月县政府先后召集相关部门三次联会处理龙凤镇政府将三省公司项目用地重复招商问题,再次确认该宗土地是三省公司的建设项目用地。
以上事实证明,该宗土地至今仍然是三省公司建设《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用地。
二、回函混肴了建设用地使用凭证与土地使用权凭证之间的法律关系,属问非所答:
三省公司合法取得招商项目、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凭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三省公司多次投诉反映并强力要求你局撤销“叙国用(2015)第2375号土地使用权证”的理由是:你局不应该将 “叙国用(2015)第2375号批给张井均住宅用地534.58平方米土地,该住宅用地批在三省公司的《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建设用地之上,属一地多证。你局回函引用的《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是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程序方面的规定。与三省公司提出你局违法办理叙国用(2015)第2375号土地使用证”问题没有关联。你局有意混肴建设用地凭证与土地使用证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所问非所答。
三、回函证明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存在知法违法的事实
违法行为之一。你局明知该宗土地是三省公司已建设《活牛交易市场》项目用地,人为将其以“叙国用(2015)第2375号批给张井均用于住宅用地。属知法违法。
违法行为之二。按国土法相关规定,城镇住宅用地必须进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你局弄虚作假,以协议出让城镇住宅用地给张井均个人,属违法出让。
其违法出让土地,是否涉嫌腐败,以纪委调查为准。
综上所述,你局不但拒不纠正违法行为,反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掩盖其违法行为,一错再错。在此三省公司再次强烈要求你局,撤销“叙国用(2015)第2375号土地使用证”批文。
叙永县三省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小军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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