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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情续报”的合理质疑(附公安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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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命案,公安刑侦结论如此草率,
不明确回答形成尸体的真正原因,就是玩忽职守。
 楼主| 发表于 2017-5-13 1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三点也就是只能排除生前受伤、中毒。
生前溺水是如何发生的,这个并不清楚,可能是自身行为
也可能是他人所为。

尤其鞋内无泥,使自行走入31米远的湖中的可能,
可以明确排除。

 楼主| 发表于 2017-5-1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尸检情况即使都真实,也不能排除他杀,更不能证明自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9:26
这个警情通报一出,我们都成白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9:25
西充公安局应该把死者尸检结论书,发在警情续报上,让全国人民来讨论分柝,什么是生前溺水死亡,什么是非正常死亡,让大家多学习学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9:09
愿死者安息 家人节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8:57
今后莲花湖应该会有很多人自杀了,因为这么奇葩的自杀方式都有了!希望公安给出让老百姓信服的说法。

发表于 2017-5-13 08: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叫公安局的人抱着那个石条,自己走一次就可以了,达康书记太少了。都是祁童伟的马仔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53
负重30公斤重的石条,向湖中走了至少31米,鞋有没有陷入淤泥中,警方应该公布,让老百姓信服,警方续报疑点太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51
西充县是太子.南充市是皇帝他说什么是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43
据说,某师从段公子,擅长凌波微步,某晚欲横渡臭水湖,欲挑战自己,遂在身上绑大石一块。谁知漫步到距岸边数十米之时,某生突发奇想,想试试自己龟息大法练的如何,遂入水平躺。不想凡胎之人发现后认为死亡,将其打捞上岸,议论纷纷。衙门捕快为平息恐慌,经查验现场,认为某生因身患绝症投湖自杀,因钱塘江大潮远距离影响,导致苏生入水数十米。苏生醒来悲愤欲绝,大骂捕快,妈的,想老子死嘛,你多动动脑子想个正常点的理由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43
把杀人凶手双手绑了,不打,再掉一个几十斤的石头、坐上船,拉到湖中心去扔湖里,也是属于生前入水,是不是也算自杀?西充警察是傻儿司长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33
该查下死者信用贷款贷900万元,流到谁手里了或者这笔钱干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25
不知下一个西充县被灭口的是谁,肯定又是啥压力大,不想活了,自杀、还是自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25
知情人士,死者如果不和公安局内部个別人员在合作做生意的话,他的死因就简单明了,我们是旁观者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14
我相信公安队伍里有正义人士还是很多的,但老鼠屎毕竟是极少数,相信公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14
听调查的警察朋友讲,死者在银行用信用贷款贷了900万元,应该死者的信用非常好嘛,否则银行不会给他贷这么多钱的,死者欠这么多钱,为啥银行还贷给他,西充官场上的水真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09
死者你现在每天晚上应该去找找谋杀你的凶手和给你造谣的那些“生前好友”。每天晚上都去他们家走走,你在天堂一定要把他们铭记在心,你死后他们对你可好了。一定一定永远把他们记住!因为他们是你生前信任的好朋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05
听说死者公司和公安局联合做生意,四,六分成,如果是真实的话,请向纪检委举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3 07:05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好多键盘侠都是凭主观臆断,然并卵。相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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