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女子向好友借钱后还其丈夫 法院:这样还款不算数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24
日农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25
本来就该谁手里借就还谁,我和我老公就是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0
这个小燕也是做的出来,喊老公拿不就完了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1
这个法官个神经病,不球懂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1
我看这一家人子,就是敲诈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2

我认为还给他老公也是可以的,因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是一体的,那如果小燕死了是不是小张就可以不用还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3
他老公收到了钱还是一样的嘛,怎么会那样说呢

发表于 2017-5-14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借款还到她老公账上是很正常的嘛,我们支付商家货款时,经常都付到其他指定的账户上的,从来没说不算数,再来要一次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6
会不会是故意的,两口子合伙骗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7
法官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8
无语、法官脑子都是装的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39
借谁的钱就该还谁,法官判对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40
其实不算也能说通道理,但是可以反告收钱的一方诈骗吧,不是他或者她的钱为什么要收下?那不是送,别人是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45
卩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47
小燕丈夫是不是没有给小燕说小张还钱了,也许两口子想敲诈小张。所以起二黄弥,想在要一币。小张可以起诉小燕丈夫小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52
交钱有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56
90万,真有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58
应该分开,免得一方想离婚与他人串通,个人支持法官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1:58
应该分开,免得一方想离婚与他人串通,个人支持法官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4 12:02
他也可以起诉小燕的老公嘛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