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白发证单位当年共发多少同样的证件给多少人?如果明知发了几百上万本。就不需去鉴定可以肯定这个持证人的证件基本是真的。
如果明白发证单位当年共发多少同样的证件给多少人?如果明知仅仅发了这一本。唯有,也去鉴定然后比较鉴定后的结论是否一致来确定;如果结论不一致就协商一个都同意的权威鉴定机构来拿出鉴定结论来确认。
你们认为呢?希望相关部门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时一定不要出现漏洞一定要用确凿的证据下结论而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所谓证据来断案。
字迹痕迹时间鉴定结论孤证法官都不会采纳的。就明白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明显的瑕疵的。用有瑕疵的任何证据下结论都可能偏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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