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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新闻] 共同饮酒致人死亡 亲属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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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15)日从安岳县法院获悉,该院周礼法庭依法判决一起因过量饮酒致人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这起纠纷的公正处理,对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引导辖区群众适量饮酒产生了积极影响。
  易某某于2014年12月12日中午到李某某家吃饭并与其饮酒,易某某喝至严重醉酒跌倒后,被安排在李某某临时搭建的床上休息。待李某某发现易某某呼吸急促、面色发青、不能说话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易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易某某的4名亲属以易某某的生命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赔偿损失总额296384.17元的30%即88915.25元。
  本案因过量饮酒致人死亡引发赔偿纠纷,双方在事发后矛盾较为激烈,该案受到辖区群众的普遍关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庭前庭后引导当事人冷静对待,依法解决纠纷。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确定被告承担损失总额10%的责任,驳回4名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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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5-16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酒的祸
发表于 2017-5-1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个人觉得合法不合理。要不以后吃饭喝酒前先签一个免责协议:本人自愿吃饭,自愿喝酒,撑出问题、喝出问题等与他人无关。

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5-1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路边的野花 发表于 2017-5-16 10:53
唉,个人觉得合法不合理。要不以后吃饭喝酒前先签一个免责协议:本人自愿吃饭,自愿喝酒,撑出问题、喝出问 ...

酒惹祸,人遭殃,还是适可而止为好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13:45
饮酒过量害处大

发表于 2017-5-1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划得着吗,又出酒肉又出金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0 17:24
酒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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