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活动目标。即在2017年-2020年,每个县级部门(单位)必须“认领绿化”1-4个坡体,并确保所“认领绿化”坡体必须成林。(2)明确活动内容。即“认领绿化”活动的地点为联系镇(街道),认领面积根据职工人数不低于10-50亩,多领不限。(3)明确活动政策。县级部门(单位)“认领绿化”坡体纳入《大规模绿化隆昌行动县级财政资金补助暂行管理办法》补助范围,不足部分由部门(单位)弥补。(4)明确活动要求。通过“认领绿化”实际行动,引领、带动群众投身绿化行动,掀起大规模绿化隆昌行动高潮,并将“认领绿化”活动纳入全县绿化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通过“认领绿化”活动,全县84个县级部门、县属事业单位将建立标准性绿化示范点120个,面积3000亩,截止县级部门、县属事业单位积极联系县绿委办、镇(街道),踊跃参与大规模绿化行动,已在隆界快速通道、321国道、太大路等“12345”现代农业产业聚集区认领绿化15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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