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R1C027出租汽车投诉处理意见
各位网友好: “飞翔,”网友于2017年5月19日在网络上投诉川R1C027出租车,其内容为“飞翔,”乘客由南部县县城大南街乘坐该出租车至金星某驾校训练场司机多收费一事,经调查与乘客电话沟通,现将调查核实和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投诉事由:5月19日下午13点左右,乘客“飞翔,”乘坐川R1C027出租车,从大南街至彩虹桥某驾校训练场对面下车,计价器显示14元,驾驶员要求付款20元,为此而发生辱骂和抓扯。 二、调查情况:5月19日下午,出租车公司通知当班驾驶员李某接受调查,再通过车载监控录像取证:乘客乘坐路线属实,即将到达目的地时计价器显示金额14元,出租车驾驶员李某向乘客要求支付20元,乘客按事先自己看到的显示金额14元使用微信支付,最后计价器实际显示金额15元,出租车驾驶员认为按计价器最后实际显示金额乘客少支付1元,便下车拦阻乘客要求按计价器显示金额15元支付时,两人发生辱骂和抓扯,双方均有抓扯伤痕。 三、处理结果:1、停车学习3天;2、写书面检讨;3、向乘客赔礼道歉;4、罚款200元;5、扣质量信誉5分。 四、总结:川R1C027当班出租车驾驶员李某属于乱收费嫌疑,对于1元钱没有与乘客作细心解释,使用粗暴行为与乘客抓扯,失去了出租车驾驶员应有职业道德,通过公司批评、教育和网友的指责,李某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触动很大,教训很深,诚恳接受处罚,表示以后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自觉遵守出租车管理规定,坚持按表收费,树立好出租汽车行业好形象。 欢迎广大乘客继续乘坐和监督出租汽车,按表付费,投诉电话:5527127;5571377;12328。
南部县旅游出租汽车公司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图1:停车
图2:接受教育
图3:写检讨
图4:检讨书
图5:罚款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