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发帖,阳光问政。
杨某某,安岳邻县人,在安岳县城本地生活十余年,在安岳县城结婚(结婚证),并在安岳县城某小区购置房产(房管局备案购房合同)。但本人户口仍然在邻县农村,未迁移到安岳县城。
最近,杨某某准备在安岳某驾校学习小车驾驶,报名时因为出示的不是本地身份证,被驾校告知需要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才能报名,而到派出所开具此证明时,却说登记后过半年才能开这个证明。
杨某某至今不能在安岳报名学驾校。
疑问一: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地户口不能在本地学驾校?外地户口必须持居住证明才能报驾校吗?
疑问二:一个在安岳县城生活十余年,有结婚证、房管局备案购房合同、众多邻居朋友证明事实,而派出所仍然需要经登记后半年才开具居住证明,证明的确在本地居住呢?这不是典型的要求老百姓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这种荒唐事吗?
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进一步 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一连讲了三个故事,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为人民办事设多道“障碍”,其中就有相关部门要求老百姓证明”你妈是你妈“。为什么相关部门不能以人为本,客观了解情况,急老百姓之所急,想老百姓之所想,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便利呢?
安岳不是在搞”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吗?
相关部门可否回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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