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威远县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的各项政策,保障基金安全,防止基金流失,严把“四关”确保失业保险金有序发放。 (1)政策关。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的”。 (2)申报关。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参保情况进行核实,查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否曾经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是否按时足额缴清失业保险费,是否与申报人员的参保月数与网络系统一致。 (3)申领关。对失业人员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对人员身份、领取资格、参保情况进行确认,经审核无误的再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4)发放关。严格执行本人申领,由开户银行以卡、折、代发制度,严格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做到应支付的失业保险金 一分不少,不该支付的坚决不付。截至4月底,全县共有727 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32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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