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强力推进禁渔工作积极构建生态屏障
(1)强化组织领导。在全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禁渔期间的各项工作,着力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推动渔业绿色健康发展。(2)明确范围时限。以清江河、乔庄河干流及支流,白龙湖及其支流为重点,将禁渔范围覆盖到全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在3月1日至6月30日的禁渔期内,严禁所有捕捞作业、垂钓行为,禁止销售天然水域的渔获物。(3)突出执法检查。各乡镇为本辖区内的检查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禁渔工作。同时县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天然水域禁渔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夜间巡查20余次,召开宣传教育会议5次,没收捕捞网具27副、虾笼200余个、劝离钓鱼人员200余人,移送办理违法案件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