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出国必须办理护照,中国公民去香港、澳门必须办理港澳通行证,去台湾必须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我省某个地区,因为属于“非按需申领”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地区,给当地居民出境旅游带来不便。 最近该地区开始恢复办理旅游护照、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受到群众欢迎。为此5月5日,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的网站上刊发了《到港澳台旅游办理通行证流程及注意事项》的公告。复制部分内容如下:(注:个别字体的颜色是笔者所加)
领表、填表----签字盖章----照相----复印身份证、户口薄----本人带上资料到出入境大队办理
备注:
一、申请表在出入境管理大队或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领取,也可以在中国★★政务网下载打印(准确如实填写);
二、表格盖章要求:
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2个章):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领导签字同意出国并盖章;
2、其他人员(3个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领导签字同意出国并盖章;
…………
稍加推敲,问题出来了:到港澳台旅游就是出国?真不知道出了哪一国?到了哪一国?
港澳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香港、澳门早已回到祖国怀抱,虽然近年了港独分子猖獗,但是受到广大香港民众和全国人民强烈反对,“港独”的阴谋绝对不会得逞;蔡英文上台后,“台独”势力猖獗,但是中央坚持“九二共识”,坚决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任何势力休想把台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
该县公安局把“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与“护照”混淆了,用词不当,应该是“出境”,不是“出国”。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规定,是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办理通行证,国与国之间(出国)办理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法律规定,是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不是“同意出国”的意见。)
笔者在政府网上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即向县政务网提出,建议他们予以修改,但是这个建议被置之不理,快1个月,没有回复,错误也未修改。所以把它放在网上,让大家来评论,是本人理解有误、故意找茬,还是县公安局确实是用词不当,影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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