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年的除夕,当临安城里的百姓阖家团圆、欢喜守岁的时候,抗金英雄岳飞与其长子岳云却冤死风波亭。岳飞一生精忠报国,为了国家和百姓鞠躬尽瘁,冲锋陷阵,谁知最后的结局,不是功成名就,不是为国献身,反而是死于冤狱,消息一传出,朝野、民间无不震惊。 虽然,很多人都在为他抱屈,但除了韩世忠等人敢为岳飞鸣不平,却被秦侩以“莫须有”三字打发后,再没有人敢质疑此事。那岳飞去世后,南宋朝廷又是怎样对待这位“抗金第一人”的妻儿子女呢? 岳飞的第一任妻子姓刘,但她在岳飞投身军营后便改嫁了,在宋朝,妇人改嫁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不过后人习惯把第二任妻子李娃说成是岳飞的原配。李娃比岳飞要大两岁,嫁给他时已经快三十岁了,远超正常婚龄,具体原因尚不知晓,有待考证。 岳飞一共有六位子女,分别是长子岳云、长女安娘、次子岳雷、三子岳霖、四子岳震以及幺儿岳霭。岳飞被害的时候,曾经与父亲一起上战场英勇杀敌的岳云也一并被杀,年仅23岁,其妻儿子女被发配岭南。 长女安娘,在父亲被捕入狱后,为了申冤四处奔走呼喊,但却被巡逻的士兵阻挠,一怒之下,安娘抱着银瓶坠井而死,民间称其为“银瓶娘子”。 16岁的次子岳雷,在父亲入狱后,虽然排除了涉案嫌疑,但按照大宋律法也被投进监狱,因此陪伴着父亲度过了最后的时光,也见证了父亲含冤受死的全过程,饱受着心灵摧残与折磨,身体健康大大受损。最终死于流放地,没能等来父亲平反昭雪的那一天。 12岁的岳霖与7岁的岳震以及3岁的岳霭,则跟随着母亲李娃被流放烟瘴之地惠州,地方官员将他们安置在一座破寺庙中,失去自由,苦挨着度日。一直到20年后,宋高宗良心发现,才下令对他们解除拘禁。1162年,宋高宗内禅,孝宗即位,不久后宣布为岳飞平反。 这时,李娃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妇人,三个儿子及众孙子都被安排担任官职,从罪犯家属成为体制中人,也算是苦尽甘来。但是冤案虽然平反,一切都按照制度来办的,岳飞后人担任的职位也大都是地位低下的武职。两宋时期,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五、女十三,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岳云的女儿大娘以及岳雷的长女岳二娘和次女岳三娘,由于长期的拘管,没有自由,最后都过了适婚年龄,成为大龄未婚女子。 虽然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艰苦磨难,但他们在重获新生后,不得不感激涕零的表达对皇上的感恩谢意,在谢表中,情绪激荡,悲愤交加。本是将种,但岳飞后人大都是弃武从文,其孙子岳珂更是著述颇丰,有作品《桯史》流传。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与宋朝的重文抑武有关,二是与岳飞、岳云两人同时被害的惨痛教训有关。如果继承祖辈之志,怕会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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