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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飞地 与邛崃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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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1

发表于 2017-6-3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铁炉头 组位于邛崃小糊椒 与甘山子之间,村庄四周属邛崃市新民,是宝盛乡“飞地”,距宝盛乡政府近50公里(从邛崃快到成都了)。
有没有人知道为啥这块地归芦山县管。 如果划归邛崃, 当地人生活要方便的多。
铁炉头背后的山 应该有2200米, 比邛崃宣称的玉林山高,是否这里才是邛崃最高峰。
这是上个月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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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为什么

发表于 2017-6-3 1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希望楼主多发几张图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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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听说
HL1

 楼主| 发表于 2017-6-6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A1ODc4NDd8NmRlNDM2MDEzMTQyNzllYzM3NmI2MTE3MGQ0ZmYwMWR8MTczODg3Mjk4MA%3D%3D&request=yes&_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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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峰。
HL1

 楼主| 发表于 2017-6-8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A1OTYxNjZ8MWQ0MDg3OGE5N2E1N2EzODhhYjVkM2ZmOWFlYmZjMTN8MTczODg3Mjk4MA%3D%3D&request=yes&_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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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地的形成原因
       历史上同一个区域内的居民,过去拥有的土地(包括继承、购买或开垦各有权属,随着人口增长和时代更替原因,在新划县、乡、村、组行政区域时,该块土地权属人户籍不在权属土地范围,但是土地属于权属人私有,这样的土地包括山林称为“飞地”,这种现象各地皆有。
       建国后农村实行土地公有制,那些“飞地”便为原土地主人当时所在的县、乡、村、组所有。
       油榨乡《堰平村志》作者周开良,在了解“甘山子朱姓的一支”迁入“堰平村”的历史时,据整理甘山子光绪十一年(1885)贡生朱洪儒《卧云诗草》的火井小学退休高级教师高义奎的调查:“甘山子在清代属于天全州芦山县,民国初以玉溪河为界,将甘山子划与邛崃,解放后属于新民乡,现称南宝山镇。”
       从你提供的地图看,铁炉头在甘山子与小胡椒之间,由于历史原因而成为芦山县的飞地是可能的。

       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高义奎老师!

发表于 2019-10-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地举例
       邛崃“老南桥上下”的南河两岸,民国以前同属大通乡,建国后以南河为界划分新乡时,南河以南名叫南河乡,南河以北称为东安乡,公社化时各建为南河公社和东安公社。
       而解放前东安乡“渔唱村”姓邱人家有田产在对河的“十方堂村”中,
公社化后每到农时节令,“渔唱村”人便到“十方堂村”中进行栽种和收获。
       这种现象还出现在下游的原“宝林公社塔子坝村”和“南河公社红岩子村”,公社化后每当农时节令,宝林公社塔子坝村的村民,需要从季筢子(古码头名)乘船到对岸南河公社
红岩子村的云居寺一带去耕种。原因就是公社化时以山、沟、河为界重新划属公社范围,原宝林乡部分土地划属南河公社,而原先土地所有人户籍却不在南河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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