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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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执行调整长江流域天然春季禁渔期时间的第一年,春季禁渔期间,市区两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春季禁渔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了责任,加大了宣传和执法力度。
目前,就绵阳城区河道区域发放禁渔宣传单1.5万余份,设置固定宣传、警示牌20处,张贴、悬挂标语10幅;聘请了春季禁渔协管员10名,白天沿江巡查,阻止、劝导违禁捕捞、游钓人员2000余人次。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三次打击违禁捕捞专项行动,已挡获违法捕鱼5人,移送公安立案进入刑事侦察2人,行政处罚2人,没收违法渔具(自制双轮胎浮床一组,刺网250米,背式组装电电器2组,操网3付);,收缴手网1付,扣留钓杆190余根(证据登记保存方式),放归活鱼20公斤,驱离垂钓人员上200余人,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
由于新的禁渔期比往年的2月1至4月30日推后一个月并延长一个月,给禁渔工作带了较大压力,我们将克服困难,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加大市区两级主管部门与市区公安巡特警支(大)队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频次,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维护好春季禁渔良好秩序,有效保护鱼类资源。
绵阳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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