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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营山县民办教师给县委县人民政府人大政协教育局的一封信(营山县教育局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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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们,别人几年前费尽心机把我们统统弄成了名不符实的社会力量办学举办者,把我们忽悠得团转,今天又是这样一个理由把我们逼得团团转。社会力量办学举办者这个也不是探囊取物那么容易啊!这里面有没有法定的审批条件呢?是谁好心肠给我们一直给我开绿灯呢?我们得谢谢为我们审批的这个部门!糟了!我忘了:假设我们不符合这个审批的条件而我们现年又是社会力量办学举办者,这合法吗?不合法,那我们又属于那种性质呢?那是不是我们老师们还有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权力呀?哦,对了,那些给我们好的、一直给我们开绿灯的可就遭秧啦,好像说情节严重的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哟!!这些在ⅩⅩⅩⅩ促进法中都有的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3:28
营山教育局这样不负责任的答复,真令人失望,是不是巡视组离开营山了?巡视中,他们什么事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3:28
就是哦,那时有利用价值,就给你们开绿灯,现在利用你们把钱赚够了,就把你们甩了,推卸责任,教育局就是那么现实,就像父亲养娃儿一样,娃儿小需要你抚养,就跟你亲,养大了等你老了,娃儿些谁也不想管你了,还嫌是累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5:10
大庙廖勇,罗丰远:你认真读读[2014]l80号文件,上面所提的,维修费、教研会、师训会、监考改卷,你们一毛不拔,请问:这里面哪一分钱是廖勇的,哪一分钱是你罗丰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5:34
教书本是育人,而真正战斗在教育第一线的村小民师,虽然条件最恶劣,但他们不仅为国造就了一代代的人才,而解决了农村孩子读书难的问题,为党的脱贫攻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到头来还被一脚揣了。真是天理何在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8:02
还等着工资去治疗职业病

发表于 2017-6-12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老师我是尊重的。
问一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办学是否可以视作一个独立运作的企业?聘请的老师是否属于企业聘用人员?假如是这样的话,补偿不是应该由这家企业来给付吗?至于向教育局要钱的事不应该由企业主来干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8:48
那请问我们的工资,公用经费是谁给的?是谁给的就是谁请的,你们教育就是推卸责任

发表于 2017-6-1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number_sjx 发表于 2017-6-12 18:41
对于老师我是尊重的。
问一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办学是否可以视作一个独立运作的企业?聘请的老师是 ...

请问申请社会力量办学的举办者应不应该具备法人条件?不具备申办条件的举办者为何又能顺利地得到办学许可证?这是否合法?不合法的审批所定性的社会力量办学又是否能成立吧?

发表于 2017-6-12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上面那位朋友别把老师们强性地说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力量办学举办者,好吗?你可以了解他们一下,有几人具备申办社会力量办学独立法人条件?不具备条件而又成为了事实上的社会力量办学的举办者这合法吗?不合法他们的这种身份就有待商傕,得先把他们身份弄准确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19:4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21:43
各位领导,你们的良心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21:54
请问这位朋友,你是否贪了民办教师的钱?怕清帐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2 22:22
如果把办教肓的法人视为办企业的法人一样,这位网友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两者的目的不一样,性质也不一样。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你可能是外行吧!!!
发表于 2017-6-1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number_sjx 发表于 2017-6-12 18:41
对于老师我是尊重的。
问一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办学是否可以视作一个独立运作的企业?聘请的老师是 ...

同感。这些人严格说并不是什么民办教师。按国务院文件1997年9月7日印发的《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民办教师问题2000年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17-6-12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为老师真的很辛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3 06:20
即使他们不是民办老师,人家几十年就靠办学生存,现在你几爷子了让人家不办了,归公办所有,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了都有补偿,你们为什么不出台补偿方案?感觉你们跟过去的恶霸地主没区别,这怎能构建和谐社会?
你们为什么不出台补偿方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3 06:48
即使这一批人不是民办教师,目前人家办学办得好好的。教育局为什么要强迫他们写自愿终止办学申请呢?要强迫停止办学,你就得妥善解决他们的诉求吧。老师们加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3 07:04
请问跟你们没有关系为什么挪用他们的钱,那你就把工资如实地补发他们他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3 07:44
几个村才一所学校,要是拆了,我们的孩子到哪去上学,家里有八十多岁的老人,又不能离家去带孩子,希教育局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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