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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惩恶扬善a

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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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chedan.

发表于 2009-10-1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也不管管?

发表于 2009-10-1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很过份。群众很造孽。

发表于 2009-10-1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拉登来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09-10-20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朱老总出来搞死那些狗日的

发表于 2009-10-2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只有朱老总这一代廉洁点哦!

发表于 2009-10-2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渣!
789

发表于 2009-10-21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县委政府对在职干部进行一次资格审查,仪陇县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领导队伍才能谋发展,象这种村支书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09-10-20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政府令人寒心。

发表于 2009-10-2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是否有最新进展了????

发表于 2009-10-2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并公布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09-10-2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欠整治的一家和欠规范的仪陇县

发表于 2009-10-2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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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楼 个性首页 | 搜索|彩票|网络电话
  

      20日下午,派出所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去调解,并说县委有个什么主任要来。21日上午,郑高俊及妻子到了复兴派出所,但是村支书家却只有杨小容来,县里的什么主任也没有来,潘所长及“甲”警察等人主持调解。派出所民警和杨小容表示在15日所说的赔偿郑高俊(郑高俊医药费-杨小容医药费)*75%的基础上,再让2000元给郑高俊,两项加起来还不够郑高俊在医院的开支。郑高俊表示不能接受,理由1:村支书夫妻2人殴打他人违法事实没有讲清楚,也没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理由2:被人打了造成损失(住院12天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人流血3个多小时之后疗养的营养费,住院、护理、接受调查等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时值农忙造成农业少收、少种的损失,住院、接受调查的车费、电话费、餐费,以及家人上上下下精神损失费等)这些都是因为被打后产生的,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经济赔偿是合理、合法的要求,怎么叫“让”?而且就这么一点,老百姓就这么贱?派出所表示今天调解不成功就不在调解了。

      试问:1、派出所到底有没有对此事进行过调查?有没有到村里走访,了解情况?

2、郑天明妻子在赛金镇医院住院(9月9日早晨发案,9月10日才去住院,院长15984842739和主治唐医生13795992529表示:经该院进行X光和B超检查,无异常,仅有下肢红肿和左肩胛骨红肿,属软组织伤,已填写在诊断病例上。另外下肢有少许、明显轻微抓痕,可忽略不计,唐医生没有写在诊断病例上),杨小容每天上午去输液,晚上就回家了,根本没有住院,输液也只是输的抗炎、活血化瘀、止痛的药,后来几天,应杨小容说身体虚、软的要求,输了一些营养药品,9月21日治疗结束,总花费2000多元。此伤怎么经得起推敲?

3、到现在事发已有40多天,派出所还没有调查清楚,其实他们除9月9日事发当天和镇政府的张黎明同志去过村支书家吃了一顿饭之后,就跟被没有去村里调查,没有深入调查,就断言没有证据证明村支书打人,然而村支书也就是咬定没有目击证人不承认打人行为。可是此话怎么经得起推敲:第一,如果只有郑高俊和郑天明的妻子杨小容打架,郑高俊虽已62岁,但一个男人,且农村人经常要挑、背、挖搞劳动,与她一个女人相比,身体优势是明显的;第二,既然两家有26年积怨,一直闹矛盾,打架时郑高俊也绝对不会让杨小容;第三,虽然杨小容先前趁郑高俊不备打了他一棒,但是当时根本不很伤,还能够和她抓扯,无论怎么说也不会被打得那么多伤,就即或有,也应该与杨小容的伤势相当;第四,最终郑高俊头部有一处伤口,另外背部、颈部、腰部、手、腿多处淤青、抓伤和软组织伤,如果郑天明只是劝架没有打郑高俊,郑高俊的伤是怎么来的,凭杨小容一人会把郑高俊打的这么多伤吗?综上所述,郑天明夫妇二人对郑高俊实施殴打事实清楚,依法应该进行处罚。




发表于 2009-10-2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这事其实不难解决,连普通百姓都知道该如何解决。原本很好解决的事情,怎么变得这么复杂,还闹到南充市委信访办。拿到南充市委信访办的函件,以为此事就能圆满解决,可结果呢?仍然得不到解决。市委信访办的威严何在?!党纪国法的威严何在?!基层政府对市委信访办出具的公函重视程度,又何在?!人命关天,难道非要打死人了,基层的公务人员才引起重视.........

发表于 2009-10-2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

发表于 2009-10-25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五十大板!

第一;亲官难断家务事。

其二:老不像老小不像小

其三:这就是鸡毛蒜皮的事,弄成大事。

现在各地都在修家谱,理家族之事,我看这俩叔子回家关着门对搓了算了。不配为人!

其四:男人与女人吵架打架可想想成什么样子了!

其五:受伤的好像是长辈。这长辈也有欠妥之处。什么事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其六:农村那些耗子眼光。就只看得到人家的那小小事情,常常为一颗菜,一根树。一点小事大骂老娘孩子。我小时见过了。要是我是当官的。治疗费钱二人出各半。治好后每人严重处罚,罚款奖与那些尊老爱幼,好人好事、团结互助之人家。就让他两家光眼看看,看看他们还会不会为一点小事弄成大事。看看他们不团结的后果。

 

 

一听取了一面之词后什么都不知道的乱叫的暴民 也就您的话是一个正常思维的人能说出来的

 

对于这个事情

 

第一:你口口声声要公安机关处罚别人 请问 公安机关是你指挥的么 现在的老百姓经常就是一句 派出所你怎么不去抓人啊 我都说了是他了你怎么不抓啊。

 

第二:如果你有伤 请拿正式的伤情鉴定出来

 

第三: 轻伤法律上也是可以调解的

 

第四: 你有伤就是真实的 别人有伤 有正式发票 就是因为有关系伪造的了对不 你全真教的?

 

第五:你说的 “住院12天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人流血3个多小时之后疗养的营养费,住院、护理、接受调查等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时值农忙造成农业少收、少种的损失,住院、接受调查的车费、电话费、餐费,以及家人上上下下精神损失费等" 好啊,你把每一项的经费列出来啊 怎么不列???流血三小时 说得好厉害。。。医药费、误工费、 你还想把你全家老小精神损失费啥的算上 这坛子里面看帖子的也不注意你提的这些可笑的要求 你自己去问问全中国的派出所 普通的治安案件 几个赔偿了这个的 就算赔 也是双方自行协商的 你要人家赔 也不说个数 就拖起

 

第六:本帖 是一个普通农民发的出来的么 背后那些所谓出烂点子的人 哎 悲哀 狗头军师 起不到作用伤心吧

 

第七:9月15日下午,我的家人赶车到仪陇县城,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递送了请愿材料,但一直今无人问津。
  一个纠纷可以上升到这样高的地步 就是因为一口气咽不下 或者赔偿金问题不是么? 那么请问为什么这些单位不理你 是他们不作为?集体不作为??? 错 是你根本提得要求太过分 国家有国家的制度 国家由国家的法律 不是你们一知半解 或者以为现在和谐社会就可以为所欲为 政府都怕你们上访是不 但你这个事情上访政府也是不怕的 政府处理了啊 自己要闹

 

第八: 懒得说你了,出烂点子的狗头军师,出来啊 ,我与你战上几回合, 这坛子的喷子们,看所有事情都要喷的人,什么都想管却什么都不是的喷子出来嘛 这几天我等你们来战

发表于 2009-10-25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还是组织人到省委信访。

 

无语了,随时抱有这样想法的在特殊时期真的就是个祸害

发表于 2009-10-25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还是组织人到省委信访。
发表于 2009-10-24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忘当地党委政府重视。

发表于 2009-10-25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6、117楼“我只讲真话”:

 

这个村支书家的狗头军师可能更多。一个党员,应该是一家党员,一点党性都不讲,道德败坏,1983年别人家没有让么?让了。可是最后还是一直被欺负。简直就是人渣,还在那里大讲法律。你要是懂理、懂法,就应该早点劝一劝你的朋友,或许就是你什么家人、亲戚之类。此事要是一开始村支书拿出点认识,敢作敢当,确实比较好处理。受害人家也会考虑到邻居、同族,忍忍、让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983年,别人就让了嘛,不然,他家还能入党做官?老百姓一天种庄稼、忙农活都搞不赢,谁愿意天天围着心烦的事情耽搁。可是村支书是什么态度,尽打些歪主意,还仗着有两个哥哥做官,欺压百姓,大B拽拽。你可以去村里问问,可以说是怨声载道。他自己做的事情,他心里最清楚,禽兽不如。

也忘你头脑清醒些,讲点良知、讲点道理。不要被人买了还帮着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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