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翁绍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经2017年5月8日安岳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翁绍良同志任安岳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云同志任安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免去其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柳同志任安岳县档案局局长,免去其安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和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伟同志任安岳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级),兼任安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安岳县房屋征收局局长职务;
安从锭同志兼任安岳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办公室主任;
蒋凤同志兼任安岳县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兴伟同志兼任安岳县成渝经济区中部现代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文同志任安岳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安岳县殡葬管理所所长职务;
唐举红同志任安岳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安岳县监察局第八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蒙煜同志任安岳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王刚同志任安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周小勇同志任安岳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仁建同志任安岳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安岳县县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曾涛同志任安岳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朝勇同志任安岳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副科级),免去其安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黎明同志任安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和安岳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廖锦国同志任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免去其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肖仁忠同志任安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龚鹏同志任安岳县水务局副局长,兼任安岳县毗河供水工程办公室主任;
卢春丽同志任安岳县水务局副局长;
蒋达利同志任安岳县水产渔政局局长,免去其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付建国同志任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勇同志任安岳县蚕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安岳县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陈昭兵同志任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付知勤同志任安岳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刚同志任安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安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
熊永生同志安岳县教育局副局长和安岳县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剑同志安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富同志安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邦友同志安岳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耿勇同志安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镇同志安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志虎同志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谢方飞同志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廖伦同志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王顺礼同志安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言录同志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帅同志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长城同志安岳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安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郑佳兵同志安岳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职务;
李亚美同志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勇同志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方淑同志安岳县农林局副局长和安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郭忠灵同志安岳县水务局副局长和安岳县毗河供水工程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富同志安岳县蚕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同志安岳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王杨同志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贾强同志安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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