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和十届九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十爱歌〉推广传唱活动的通知》(资宣发〔2017〕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十爱歌》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德树人、以文化人,通过学习传唱《十爱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内江、爱社会、爱自然、爱家庭、爱学习、爱劳动、爱健康、爱人生,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歌声传递爱心、传递文明、凝聚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打造资中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四川丘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传唱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主要形式 (一)积极宣传。通过微信、QQ等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分享《十爱歌》视频,并将《十爱歌》歌谱印送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 (二)组织传唱。根据我局实际,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唱、传唱《十爱歌》,增强歌曲传唱活动的广泛性、实效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等户外宣传文化阵地强化《十爱歌》歌曲的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十爱歌》推广传唱的重要意义,把推广传唱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开展“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展示资中形象的重要抓手,落实专人负责推广传唱工作,领导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带头唱,努力形成自觉学唱,积极传唱,主动教唱的浓厚氛围,确保活动深入有效开展,真正让《十爱歌》唱进广大居民和干部群众心中,并逐步转化为一种自觉践行“十爱”的道德力量和自觉行动。 (二)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本次推广传唱活动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同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广泛传唱,让“十爱”在传唱实践中生根,努力做到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传唱效果好。局党组将从4月开始对全县开展推广传唱活动进行督查,掌握活动开展情况,使推广传唱活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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