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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藐视法律者,是不是理应受到严惩】中级法院门口律师惨遭对方当事人亲属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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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级法院门口律师惨遭对方当事人亲属殴打
暴力行凶、藐视法律者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律师在捍卫法律尊严的时候,其人身财产安全是否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7年6月8日中午11点左右,四川奥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光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出完庭后,刚出法院大门,就遭到对方当事人亲属的暴力殴打,该律师的面部、嘴唇、眼角、颈部等受到严重伤害,上衣被撕破,眼镜被砸烂。通川公安分局接警后迅速派出公安干警到达现场,但凶手已经逃离。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进行调查。


   律师接受当事的委托,依法出庭参与诉讼、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辩论,是律师的法定职责,律师在依法履职的的过程中,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在达州法律界知名的律师,曾经为无数个老百姓和社会各界捍卫过尊严,在达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却遭受暴戾侵袭:



















法治社会 法律的尊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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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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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8: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1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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