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我爱大通江”:
您好!您关于“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釆购公开招标公告资质预审的设定的建议”一帖知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选择诚实守信、安全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和财务实力雄厚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条件是在严格遵循省财政厅批复的《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由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起草采购需求论证,经业主单位反复讨论,报送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并邀请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论证通过,2017年5月1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潜在社会投资人对采购需求提出异议。
根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结果,编制了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2017年5月1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示期间,根据部分申请人的提问,2017年6月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公告》,我们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绝对不存在为某家公司量身定做设定资格预审条件。
感谢您对高明新区建设的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或到高明新区管委会咨询。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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