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行为听证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4〕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5〕24号)等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召开内江城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现就举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关于内江城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有关问题。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 1.听证代表人数 拟在我市市中区、东兴区行政区域内征集41名听证代表。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代表1名,经济学专家1名,法律专家1名,出租汽车公司代表6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业主6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6名,消费者代表19名。 2.听证代表报名条件 (1)听证代表应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所在群体或社会层面的意见; (2)听证代表应对听证的行业、内容比较了解,具备一定的阅读理解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认识问题客观、公正,能准确的阐述观点、表达意见; (3)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履行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3.听证代表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荐; (3)邀请参加。 (二)列席代表 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维稳办、市委群工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负责人和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列席。 (三)旁听代表 1.旁听代表人数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代表10名,报满为止。 2.旁听代表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凡我市城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关心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旁听。 五、听证代表、旁听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在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城区客运管理科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波、陈昕 联系电话:22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