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忙乱,某个工作项目要赶在五月底结束,中间还有一段要远赴圣彼得堡。整个团队都是行程匆匆风尘仆仆的,牛仔裤 T恤衫连帽短风衣,几乎是男女普遍装束。——只有她一个人,哪怕前一晚是睡在火车上,第二天也必定会换一身行头,其实也很朴素,但是非常好看:牛仔裤配上亮色小西装点缀小丝巾,或经典格子衬衫加上紧身的羽绒薄背心,再或者是马甲连衣裙套上飘逸的针织外披……她的妆容也是始终完美,宁愿少睡早起也要挤出化妆的时间,甚至还有敷面膜眼膜的时间。啊,老天,我对这位同事的赞佩之情,真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她说,只是习惯罢了,毫不费劲啊。 我觉得,这简直就是一种境界。 有人说,在女人的朋友圈里,至少要有一两个始终保持美丽习惯的人,这样才会时时给你一种提醒:不要堕落,不要放弃。当然,保持美丽习惯并不等于爱花钱。真正爱美的人,是有活力的人,这种活力不是指的热闹和外向,而是一种内在的追求和流动感。 所谓美丽习惯,也不是很复杂的事,很多时候,它只是一个小小细节。 比如,会涂口红。一位做电台的朋友,她采访过秦怡,注意到一个细节,秦怡涂口红前和涂口红后,判若两人,总结:这是个会涂口红的女人。我深以为然,因为我见过秦怡的很多镜头和彩照,第一眼就会注意到她的嘴巴,真是很奇怪的事,她有画龙点睛的本领,精气神通过口红传递开来,银发红唇,令人惊艳。 比如,会穿打底衫。有熟人是打底衫高手,银红,杏黄,黑色,米色的打底抓领衫都穿得自如好看,可时尚可知性,比如冬天,她穿薄荷绿打底衫,配上黑短袄,一长一短,过目难忘;再比如深灰浅灰两件薄打底衫叠穿起来,再加胭脂灰小背心,层层叠叠却简洁谐调,外套一脱,既随意又恰到好处,游刃有余,动感十足。 电影《克莱默夫妇》。看时也没觉得有多好看,留下印象深的,倒是梅丽尔·斯特里普每次出场的衣服,一律都是纯色,简洁而别致:大地色的衬衣加风衣加闪亮耳钉,或是深海蓝的衬衣和深褐色休闲长款外衣,或者黑色大衣加咖啡色羊绒围巾。得到一个启示:人年纪上去了,简洁、清爽和随意才是最佳的搭配,大花大朵,越发衬得人颓败和老气。 很多明星推崇三宅一生,皱褶之美,素色之美。但把三宅一生穿得很好看的人,我觉得要数许晴,那英就穿得惨不忍睹。真正穿衣好看的人,肯定是让别人先看到人,再注意到她的衣服,自如妥贴,宁静空灵……衣物都简简单单,却给人一种强烈的和谐。所以只有那种即便老去依然很美的人,才适合三宅一生。 张曼玉穿旗袍非常有感觉。穿旗袍太胖不行,太瘦不行,太高不行,太矮不行,好就好在恰到好处,大胸大臀,会把旗袍穿得非常俗艳倒胃口,牛高马大会把旗袍穿得很蠢,只有灵珑剔透的女人才会穿出旗袍中捂紧的性感,像夏日的一朵桅子闲闲地别在鬓角,一股淡淡的香气,若有若无。 美国导演索菲亚·科波拉,不苟言笑,穿衣非常简约,长得也并不惊艳,可是男式衬衣在她身上一穿,仙气十足,冷艳妩媚,仿佛穿什么都可以引导潮流,连黑眼圈鱼尾纹都那么有特点。人到中年还有少女的清醇,不迎合,不陈规,活成了标准,实在难得。 爱美的深处是人的能量和个性,是对自我的控制和释放,空间无限。人穿衣能成功,衣穿人就失败。这其中对美的悟性太重要。悟性是有高低的,也是要靠修炼的。叶锦添评价周迅有句话:她会带着我的衣服朝她自己的方向走,毫不费劲,就是好看。 中国人,历来是推崇“心灵美”的,我承认“腹有诗书气自华”肯定正确,人的内在修养确实很重要。但是一个女人,一辈子都要把自己的外貌当回事。要知道称赞一个女人最好的词语是:有光泽。它的反义词就是黯淡无光。光泽,是对一个人由内而外的肯定。当美丽成了习惯,美丽于你而言毫不费劲,你就会成为一个自带光泽的人,穿再朴素的衣服,都会在人群里自然地脱颖而出。 (本文摘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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