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巴中市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怡和花园B栋的行政失职
一:监管不力:江州房产在手续不齐备的情况下,于(2009年---2012年)在政法街三岔路口设售楼部,甚至在平昌县电视台打广告售楼,期间从未见住建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并张贴处理通告,致使老百姓购房被套至今。
二:严重渎职:让设计规划每层12户通过也是你们脑洞大开的“创意“吧,这些年是你们破了平昌房产一个又一个的记录。或许你们会说每层住户数量没有约定俗成,按你们的逻辑今后平昌巴掌大的地方设计出个120户来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事啦!让人住在蜂巢一样的楼盘里考虑过被套进去这些人的感受吗?
三:出尔反尔:当初通过规划划设计好了B栋的户型,我们是奔着你的设计规划来买房,后来推翻自己的规划设计,把我们的几万或几十万的钱一下就陷进去了,你们是保护了我们的利益还是伤害了我们的利益。凭啥子你可以随意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知道不,你们一改让我们的房子遥遥无期;你们一改让我们变老了;你们这一改孩子成了光棍,你们一改我们成了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你这一改都差点把人逼疯了;你们这一改希望整没了,会有多少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你们想过没、想过没、想过没......
四:助纣行为:没解决好以前的问题公开在网络上吆喝卖房子,我们理解为是官方帮企业打广告:“平昌房产哪家买?怡和花园B栋买。”典型的官商勾结,平昌那么多房产公司卖房,为何独自青睐于江州房产?企业就有点忽悠人,没想到你们也是,不兑现先前的承诺(原先买房的40余户先选,接着是撤迁安置户,最后的是公开预售),任何事情还有先后排队,轻重缓急,而你们刚一批证就鸣锣叫卖,助纣行为不好吧,我的亲!
五:强迫认可:强迫我们认同后面规划设计的就是合理的、最好的,要知道我们购买的是你前面的规划和设计“蓝图”。
六:制造矛盾: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帮企业吆喝卖房,假若出现下面情形,还会说没社会责任吗? 情形之一:房子卖完了,原来40余户的业主找谁去要房子,那时会说退钱,钱怎么退?有没有人会说不要钱,要房子。怎么解决? 情形之二:房子未卖完,工作组说你们自己选下面的楼层,先前买房的业主意志再次被胁迫,强力接受这种“非楼层非户型高价房低楼层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强盗卖房模式,必然激化矛盾,怎么解决? 情形之三:卖房的过程中是明卖还是暗卖。明卖售楼部已经没有,现已存在工作组人员参与私下暗卖房源、资金流向私人账户,住建局负失察监管之责! 情形之四:江州房产被住建局下设的工作组变相掏空,原属于江州房产建怡和花园B栋的资产目前几易其手,已无任何资产可执行,也无资产可抵押,试问拿什么来维护老百姓的权益?对于愿意接受加价购房条件的业主来说,在购房时工作组电话与建筑公司协商,把建筑公司名下已经网签的又过户到业主,这一过程已经漏税啦!再则江州房产的资产转嫁给在建公司的工程纳税了吗?
七:脱离群众:并未确保网络舆论信访渠道的畅通,怡和花园B栋楼盘事关诸多预购房业主的切身利益,就此贴诸多业主数次关注,目前为止,就解决问题的时间节点请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回复。
八:漠视老百姓根本利益:一方面工作组抵赖不承认购房账目,另一方面住建局分管领导诱导老百姓向法院申述,“看嘛,他们这个违规,那个违法,还等什么,告他,等你们合法了我们来处理他…”当法院判决出来账目成立后,他们都会冷冷地说你们找法院去,法院说没可执行的财产,老百姓几十万的血汗钱被几句话忽悠得整没了,正是上面的相关人员丧失了社会的公信力,让我们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句“怡和花园B栋可以买房咯”的套路,却浑然不知40余家庭户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正经受着煎熬:没房子儿子成了光棍;没房子父母眼里是失望;没房子夫妻抱怨多;没房子却有借钱买房的高额利息;没房子一年四季常搬家;没房子打工的好多年不曾回家,孩子成了留守儿童。这些我们不曾埋怨,明白平昌县发展需要和谐的音符,我们不曾为政府添堵,深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发展需要县委、政府殚精竭虑谋发展。每天你们在感受到家的温暖时,是否还会想到有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40余户人家、一百余人,二百多只眼睛对家的期待: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
在我疲倦的时候
我会想到它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
我才不会害怕
谁不会想要家
可是就有人没有它
曲谱脸上流着眼泪
只能自己轻轻擦
我好羡慕他
受伤后可以回家 而我只能孤单的孤单的寻找我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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