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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5岁女孩吃香蕉噎死,父母状告赠送香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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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0 21:52
荒唐!!为啥不把种香蕉的和卖香蕉的一起告呢???没有香蕉你的崽就不会死,,,这父母脑袋里就有积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0 22:05
婷婷的父母纯属无理取闹

发表于 2017-6-20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6-20 18:35
我认为有一定责任大人应该预见有危险特别是鸡蛋果冻等软滑有一定硬度的食品应特别注意

种香蕉和卖香蕉的有无责任?

发表于 2017-6-2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6-20 18:35
我认为有一定责任大人应该预见有危险特别是鸡蛋果冻等软滑有一定硬度的食品应特别注意

种香蕉和卖香蕉的有无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0 22:31
五岁小孩子居然吃香蕉噎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0 22:40
这次法官伸张了天道人心,没有盲目的保护所谓弱者,应该赞一个!
发表于 2017-6-20 2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应该理性看待这件事情。婷婷的家人不在身边,独自一人在老覃家和小覃玩,老覃这时应该是临时监护人的身份。给小孩吃香蕉,虽然是善意好意,但是应当关注孩子的情况,所以老覃应该有一定责任。好像你邻居家的未成年孩子独自到你家玩,你没有拒绝,就应当照看好小孩,如果被开水烫伤,或者出其他_意外,你是有责任的。苏老太是不应当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0 23:14
本来值得同情,结果让人鄙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0:16
现在的人人性大变,把什么都拿出来作为赔尝,简直就是拿自己孩子的尸体卖钱。如果仅仅是法院判被告不担责,还应该判原告赔偿被告精神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1:06
为吴庭长点赞!判的明理,说的深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21
父母那里去了。难道5岁孩子沒人照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29
感谢法官大人,这是一桩公平合理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7:23
支持法官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20:32
法院驳回婷婷父母的诉求是正确的,否则,将会是扶老人者反被诬告的翻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3 09:18
这才是法律应该维护的公正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3 09:18
这才是法律应该维护的公正性

发表于 2017-6-24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法院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4 11:46
感谢法官的公正,不然咱中国真的没有正义,公正了,也找不回真情,友谊,善良了

发表于 2017-6-2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敲诈遇清官,丑陋见了天。

发表于 2017-6-2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广东法官懂法,如果换成南京法官苏老太可能要赔二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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