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朋友圈里骂朋友,法院判决:赔5000元,在朋友圈道歉3天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23:27
呀呀呀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0:55
无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6:54
那空间秘密侮辱他人是不是违法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6:55
她不配照片其实还挺难判的。谁叫她非要配别人照片呢,该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7:00
读书少的别出来现丑,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8:03
这个也好,看谁再敢骂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8:20
冲动的后果,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08:33
头条新闻天天都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0:23
我觉得骂人不应该发到网上骂,不论对错,实名附照骂人就不对,受点处罚也好,至少懂得尊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1:35
道欠可以,但罚款就不好理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2:01
该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2:33
都无聊,法院也无聊,没啥事干了,应当全面调查清楚了?以后的解释很难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2:45
姓张的也骂了对方,道个锤子的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2:51
阆中,呵呵哒.....天天不上班的女人到处勾搭男人,哎,男的一天约女的屁大个地方,乱七八糟的事还真不少!一点都不洁身自爱,那么小个城市你们遇到了炮友不会不好意思么……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为了钱什么都可以要钱不要脸一个个的男渣,婊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2:55
垃圾,删评论的垃圾,你不让人说实话你发布个毛线文章,爪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2:59
娃张的一定不是好鸟,直觉!仗人势的东西,还打人呢,好牛掰....这种人也能打贏官司,我只想说阆中法官真有正义感啊,呵呵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3:28
阆中赵女士与朋友张女士闹矛盾,两人通过短信用粗俗的语言互相辱骂对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5:20
一句话就有罪,那四川雀南充市顺庆区桂花乡政府把老百姓张先羊打残了为什么没罪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6:58
姓张的在阆中就是个烂人 还没离婚就跟酒吧的歌手搞在一起还怀了娃儿 后面被现在的老公知道离婚 然后又找了个男的结婚 男的对她真心真意 但是她骗了人家的钱觉得男的太爱管束她 像她这种女人就是想在外面浪 所以又离婚了 他前夫看在娃儿的份上又跟她合婚了 总之这个姓张的女的在阆中说白了就是个浪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2 17:04
宝马几?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