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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风采] 挖到的乌木属于国家还是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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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乌木(阴沉木)兼备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韵,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乌木,故又称“炭化木”。历代都把乌木用作辟邪之物,制作的工艺品、佛像、护身符挂件。古人云:“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


乌木的原生古树多为红椿、楠木、青冈、麻柳、香樟、花楸等品种,并不是所有的古木都能成为乌木,也并不是乌木都是黑色的,或黑色的就是乌木。而由名贵的古木,经几千年所形成的乌木即为上乘乌木。由于乌木的不可再生性,价格一度被炒成天价。


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天价乌木案,轰动一时,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5年前春节,四川彭州吴高亮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发现了乌木,并对乌木进行了挖掘。这次挖掘总共挖掘出了7根乌木,最长的长达34米,直径约为1.5米,经过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鉴定,这批乌木为隶樟科的桢楠,即俗称的“金丝楠木”,为乌木中最贵的品种。


就在同年7月份左右,彭州市国资办做出正式答复:乌木归国家,奖励发现者吴高亮7万元。而吴高亮提出这批乌木价值在2000万左右,按照相关法规应该奖励自己400万。对于彭州市奖励7万元的做法并不认同,双方对于奖励金额产生了较大的分歧,难以协商。相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2012年重庆潼南乌木案

2012年10月,潼南村民王某在涪江河内发现一根乌木,与同村另外8人协同打捞挖掘。当地文物局也在同时接到王某等的报告,但是文物局却以不是文物为由未予收藏。

鉴于文物局的处理结果,12月,村民将乌木卖的19.6万元,其中一人将分到的1.4万元上交财政局。重庆潼南当地政府并未直接使用行政手段将乌木收归国有,而是通过诉讼的形式,将和村民之间的争议作为民事纠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断。法院的一审二审结果均判决乌木归国家所有,要求村民返还乌木出售的价款。


2015广东惠州乌木案

2015年6月28日,广东惠州市民林先生,从东江捞出了44根疑似乌木的木头,可木头刚从江底捞出来,林先生就被人举报,说他“倒卖古木”,警方根据报警线索,暂扣了林先生捞出来的这批木头。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把这批古木移交给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也就是惠城区文广新局进行调查。经过前期调查,这批古木初步确定是“乌木”,不过具体的价值、埋藏年限还需要经过广东省考古研究院的专家的鉴定才能确认。

惠城区文广新局局长刘少辉对这批乌木的归属表示:“如果是乌木,就有经济价值和考古价值,肯定属于国家财产。如果经鉴定不是乌木,只是一般木头,没有什么价值,是可以归还给发现者的。” 这话被解读为“值钱的归公,不值钱的归百姓”,引起网民反弹:“乌木就收走,木头就归还,你这是在歧视木头吗?”

此外,为了表彰林先生上交国家文物的举动,当地政府还将对林先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一般给予个人奖励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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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8-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关键是,乌木是你栽种的吗?后来是因此受到灾难的吗?若不,肯定属于国家的啦!都是私欲出的争议。私欲无止境,会害死人的。
发表于 2018-1-30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铜鼓这边也发现乌木,但也都是被人私自挖掘。可问题是现在政府和派出所都没有人愿意出来处理,此事情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当地村民一直在找政府来处理,

发表于 2018-2-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8-2-2 2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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