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092|评论: 31

[群众呼声] 强强联手”缜密炮制虚假诉讼 金钱开道致蓬安加气站易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21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强联手”缜密炮制虚假诉讼 金钱开道致蓬安加气站易主磅礴客户端2天前我要分享

蓬安加气站

已经被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充中院”)依法查封的蓬安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以下简称“蓬安加气站”),却被下级法院蓬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蓬安县法院”)用虚假诉讼形成的八份判决执行给他人。

蓬安县法院在执行被上级法院查封的蓬安加气站过程中,该县经信局、工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一天时间就办完了过户手续,应缴500余万元的国税也直接“免收”。

空手套白狼被判败诉

孙大成一开始就在玩空手套白狼,后来以为通过“金钱开道”就能一路绿灯,但还是把自己给玩“进去”了。

2013年5月,蓬安县的孙大成等人找到高坪区的卢济政,商议由孙大成、卢济政等三人合伙购买蓬安加气站。同时还约定,由卢济政垫付资金,并以孙大成的名义购买。

5月9日,卢济政通过银行转账2200万元给孙大成,用于购买蓬安加气站;购买合同载明,孙大成蓬安加气站仅用了1700万元,另500万元则据为己有。

孙大成用卢济政的钱购买蓬安加气站之后,迟迟不与卢济政签订“合伙购买”合同;卢济政迫于无赖,将通过银行汇给孙大成的合伙购买蓬安加气站的款项转为借款。5月24日,孙大成向卢济政出具了一张2200万元的借条,并签订《借款结算协议》,约定按照2.5%的利率计息。

然而,签订《借款结算协议》之后,孙大成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卢济政则将孙大成起诉到南充中院,南充中院判令孙大成归还卢济政借款及承担资金利息;孙大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高院”,四川省高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值得强调的是,卢济政起诉孙大成时,即申请南充中院对蓬安加气站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加油站(特许)经营权进行了查封。

“全程服务”办过户手续

卢济政收到四川省高院生效判决的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但就在前一天(12月30日),蓬安县法院就把蓬安加气站执行给了林克悦等七人。

案卷资料载明,卢济政向南充中院起诉孙大成期间,孙大成又与林克悦等七人形成“购买蓬安加气站”的债务关系,林克悦等七人将孙大成起诉到蓬安县法院形成八份判决之后,孙大成与林克悦等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大成自愿将蓬安加气站经营权以及设施设备转让给林克悦等七人,转让价为1860余万元。

在审理这起案件中,孙大成与林克悦等七人的债务是否真实,蓬安县人民法院并没有尽到依法审查的义务,仅凭借据和双方的资源就判令债务成立,并将蓬安加气站执行给了林克悦等七人。

相关书面资料载明,2015年12月30日,孙大成与林克悦等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就在同一天,蓬安县经信局、工商局、税务局即完成了变更手续,被南充中院依法查封的蓬安加气站执行给了林克悦。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在过户的这一天(2015年12月30日),蓬安县法院派了一名法官,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全程服务”。

炮制虚假诉讼逃避债务

手持四川省高院的生效判决,被依法查封的财产居然在前一天“神速”执行给他人,卢济政一边向南充中院申请依法执行生效判决,一边委托律师调查证据。

律师调查的证据载明,孙大成“自愿”将蓬安加气站转让给林克悦等人的价格为1860余万元,而他们之间的银行转款记录只有70万元,即林克悦通过银行向孙大成转款70万元,而卢济政当初出资22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款。

卢济政认为,孙大成与林克悦等七人所谓的1860余万元债务是通过虚假诉讼形成的,所谓的“借据”则是孙大成与林克悦合谋逃避债务的有力证据。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07条之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卢济政认为,孙大成、林克悦已经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并正式向警方报案。

“金钱开道”一路绿灯

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倒卖、抵押、出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在孙大成与林克悦等七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载明,孙大成将蓬安加气站的经营权以及设备设施转让给了林克悦等七人。

违反《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依法属于无效协议,蓬安法院不应该依据“无效协议”执行。

《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还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运行、维护抢修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同一天,蓬安县经信局即批准,蓬安县工商局即将蓬安加气站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林克悦,违反了《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因为林克悦尚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同样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同一天,蓬安县国税局对税务登记进行了变更,但至今不见蓬安加气站转让的纳税记录。

同为蓬安人的孙大成、林克悦在当地并没有多么深厚的背景,多个信息源证实,孙、林通过最原始的“金钱开道”方式,打通了当地法院、经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合谋用虚假诉讼方式,将蓬安加气站“易主”。

有知情者认为,蓬安加气站“易主”真相的盖子一旦揭开,在该县官场必将构成“局部地震”;孙大成因另案诈骗卢济政1000万元已经归案,关在看守所中的孙大成,或可成为蓬安“局部反腐”的突破口。




天龙酒店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6-2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闹了很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7:21
貌似蓬安加气站离居民区很近啊,符合相关规定吗?汽车站周围人流量如此大,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啊,当时建的时候不知有没有立项,环评,国家对建加气站有明文规定,必须要离居民区,学校,车站多少距离的。

发表于 2017-6-2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有好戏看了,蓬安的水太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8:34
蓬安应用力筛一遍。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关注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看看不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21:52
私人经济纠纷,不明真相不便评论!

发表于 2017-6-2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2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3_48:}

发表于 2017-6-2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2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我是不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2年优秀版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6-2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2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2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闹了很久了。
http://emscom14.duapp.com/ksa/1.jpg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