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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市交通执法部门:停在小区范围内,为何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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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8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回复的网友的意思,6月22日特拍摄了如下图片

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用于商业活动

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用于商业活动
全友家居的商业活动

杂草都长出来了

杂草都长出来了
杂草长出来了也没人管


“圈地”用的桩桩

“圈地”用的桩桩
“圈地”用的桩桩1

“圈地”用的桩桩

“圈地”用的桩桩
“圈地”用的桩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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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桩桩


  今天中午(6月28日)回家的时候发现全友家居已经开始拆除用于商业活动广告展示摊位:图片如下

拆除广告旗帜,架子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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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友家居门前这一排桩桩

全友家居门前这一排桩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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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条马路的对面的华胜二手车停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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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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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桩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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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桩桩

全友家居商业活动

全友家居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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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20:12
我是时代映像小区业主,请问我们停在我们小区内的车辆,你们开罚单的依据是什么???

发表于 2017-6-29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走马观花看广安”网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停在小区范围内,为何贴罚单”问题回复如下:
6月23日以来,交警大队与市住建局联系,再次核实道路范围;27日,交警大队与市住建局共同派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同时查阅市住建局关于该小区规划设计资料,对小区与新华大道、红星四路延长段之间的地界问题进行了核实。
按照规划设计规定,核实公路最外侧向小区方向延伸的4米范围内,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不属于小区地界。交警大队对城区范围内的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执行。下步,交警大队将通过现场劝阻、张贴违停单等方式,清理车辆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等现象,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守道路交通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环境。
公安交管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对关心的问题及时与我们交流,并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华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6月29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52
我想问城管部门:
       你们凭什么把全友家居前面广场的出入口完全封了??难道真的是像有的网友说的那样,你们配合全友家居圈地?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时代印象的物业故意欺骗业主,故意拿你们城管来当挡箭牌?
    请政府相关部门给网友一个合理的解释!

发表于 2017-6-2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2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相关部门:
        1、 全友家居私自在广场(临近全友家居门前的一排铁柱子)上设置那么多铁柱子是否合法?是否是占用业主的公共面积?
         2、广场外侧的铁柱子是谁立的?是全友家居和物业狼狈为奸?还是城管部门封的出入口?如果是城管部门封堵得,请问你们凭什么封小区业主的出入口?
        请相关部门给时代映象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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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3:03
自从这帖子发出来至今已经一个星期多了,你们交警部门自己当初来该路段执法就不清楚是否属于你们执法区域,那对于楼主来说更加是不可能知道该路段是否可以停车,你们执法前有过为人民考虑过吗?是否提前在该小区对业主宣传过吗?是否在现场摆放醒目的禁止停车的吗?对面的卖二手车的是否也在四米延长线上,是否真是如网友所说的为某些商家保驾护航?选择性执法?还请能给大家说清楚,不能避重就轻的糊弄过去!要给广大网民一个清清楚楚的交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3:11
另外,如贵单位所说,延长四米归城市道路,那该城市道路立那么多桩桩是否合法,你们有何依据不让我们业主停车使用,我们业主无法使用四米以外的公摊面积,这是否是变相的侵权?还请贵单位详细说明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hydd 发表于 2017-6-29 16:38
尊敬的“走马观花看广安”网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停在小区范围内,为何贴罚单”问题回复如下:
...

@华蓥交警在线,@广安交警@广安交警车管所@呼声-流苏@mingshen7077 请问这样一个小号能作为官方答复吗?如果是,烦请予以论坛官方认证并修改下所属单位名称,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冒充官方答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基于这位网友亦或者是官方答复,本人表示不能够接受,理由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明确指出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本人停车区域是在依照此法律规定,合法的使用本小区公摊面积用于停车。而贵单位在回复当中并没有具体说明小区的规划设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法的哪一条那一款,并无详细法律规定内容来说明公路最外侧向小区方向延伸的4米范围内,属于城市道路范围。退一步来说,延长4米归贵单位管辖,那在4米内地上的桩桩贵单位如何解释,此桩桩正好将整个全友家居门前区域圈占商用,严重侵害了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使用权,贵单位在此执法时就看不见吗?或者说是其“帮凶”。所以本人不能接受这样的敷衍了事的回复。
  二、自从这帖子发出来至今已经一个星期多了,你们交警部门对于该区域是否属于执法行为都要与相关部门确认、论证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给出答复,也就是说,在答复之前,该区域是否归贵单位所属执法区域并不明确,对于我们业主来说更加是模棱两可,我们只知道停车区域是我们的小区的公摊面积内,哪里会知道会被开具罚单。贵单位在不明确是否可以执法的情况下就开出罚单,是否属于盲目执法,亦或是如其他网友所言,存在着一些不为人所知的猫腻!
  三、作为小区业主,入住该小区三年多以来,该区域一直就是我们业主停车的区域,为何你们会选择全友家居搞大型商业活动之际才到该区域开罚单,之前几年你们都干什么去了?开罚单之前,贵单位是否提前在该小区对业主宣传过吗?是否在现场摆放醒目的禁止停车的吗?据我所知,6月21日至22日期间,我们业主有几位都被开了罚单,那么请问,对面的华胜二手车所停马路边车是否也在四米延长线上,是否在此执法的至少两天时间内开具了的罚单,没开罚单的理由是什么?是否真是如网友所说的为某些商家保驾护航?故意的选择性执法?
  基于以上几点,还请贵单位能给广大网友详细解释,不能避重就轻的糊弄过去!希望可以给广大网民一个清清楚楚的交代!同时,本人根据综上所述,合法、合情、合理的向贵单位申请取消此罚单,希望贵单位能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予以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时间有限,所以不能一一答复各位网友的评论,本人已对官方答复予以回复,不足之处还请各位网友补充说明一下,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30 12:00
浮石之漂
2017-6-23 10:53
0   0
乱停乱放还有道理???自己小区也必须按规定停放!!!


你有病吧

发表于 2017-6-30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hydd 发表于 2017-6-29 16:38
尊敬的“走马观花看广安”网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停在小区范围内,为何贴罚单”问题回复如下:
...

你好!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的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请用单位名义注册账号进行回复,同时申请实名认证。
    如何在麻辣社区进行实名认证?
    http://bbs.mala.cn/thread-3477120-1-1.html

发表于 2017-6-30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很特殊,不能一贴了之。既然业主们都有规划图为证,那么,有关部门起码做到先宣传一下,向业主说明那里不属于小区“领地”,而是公共场地,倘若通过多次宣传之后,仍有在此停车者,当然可以贴罚单了。如果不宣传,不讲清楚就开罚,恐怕就有点不妥了。

发表于 2017-7-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6-29 20:52
我想问城管部门:
       你们凭什么把全友家居前面广场的出入口完全封了??难道真的是像有的网友说的那样 ...

该帖子反应的交通方面的问题,已经转由交警部门受理了,与城管部门没有关系哈,应该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信息网 发表于 2017-7-1 08:53
继续关注.............................

感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崇科 发表于 2017-6-30 13:59
你好!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的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请 ...

就是 认证了也便于跟我们网民沟通交流,不然还以为是个人冒充的呢!感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杉 发表于 2017-6-30 17:35
这种情况很特殊,不能一贴了之。既然业主们都有规划图为证,那么,有关部门起码做到先宣传一下,向业主说明 ...

感谢关注,目前的情况是比较特殊,事关我们小区业主几百个家庭的切实利益,我们有土地证标注的清清楚楚的,也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我们也能理解,此事涉及的方面也比较广,需要一定的时间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我的帖子只是反应的是交警部门在小区的公摊面积开罚单的问题,我相信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7-4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交警@广安交警车管所,请问我这帖子官方给不给一个答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5 08:39
大家顶起来,不要不给说法就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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