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w-bz:
首先,很高兴看到gzw-bz以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作出的以上回复。说明了贵委一直是知晓和重视这件事情的。
但是,没有看到应有的担当和诚意的道歉,更没有看到何时能化解矛盾的时间和希望!看到的全是推诿责任和程式化的官样文章。
既无权又无钱的薛凤益个人凭什么能取得近百亩的土地开发权?他有多大的实力?如果不是你们国有企业浩通公司同意挂靠,他能一路过关斩将?会有这么多购房户和社会融资相信他?再者,这种挂靠关系合法合规吗?挂靠关系形成后,贵委贵公司监督管理到位了吗?资金链断裂后,明知形成了巨大的社会矛盾,老爷们想办法弥补了吗?只知道一层一层推诿给市区信访办。区经侦立案一年多了,至今无法向公众公布薛凤益该项目的收支情况。令人疑虑重重, 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开了七八次的信访联席会议,居然让一位副区长任化债小组的组长,有点玩笑。副组长已经调离住建房,到人大了,还管这化债工作吗?从实际工作进度来看,原化债小组“名存实亡”。故强烈要求区委一把手任组长,法院、公安、住建一把手任副组长,并限期解决,才有可能化解这一“社会毒瘤”、“定时炸弹”。
最后,希望贵委派专人负责该问题,协调上下左右,督促浩通公司,依法解决这一重大社会矛盾,作为今年的工作目标进行专项督促。
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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