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对“南江多个游泳池‘裸奔’经营去年死了人今年照开 主管部门没有看见么”的
回 复
各位市民:
人工游泳池属于高危体育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0月10日发布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后文简称《要求》)。
《要求》中GB19079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就游泳池、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水质管理员、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七个方面提出了详实的要求。
我局于2017年6月26日至28日组织专门人员对县城及周边八家人工泳池(馆)进行了专项检查,不同程度地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场与各人工泳池(馆)业主签据了“停业整顿”的整改通知书。检查最终意见《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人工游泳池(馆)检查情况的通报》(南教科体〔2017〕167号)已于2017年6月29日发文,请大家在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官网上查看,网址
http://jy.scnj.gov.cn/tzgg/55029.html。
感谢各位市民长期以来对体育事业的监督、关心与支持!
特此回复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