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如一日,难得!苏知斌是一个有信仰、有大爱、有担当的人,而且是一个能坚守的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四川省委26日在成都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把开展向苏知斌同志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合格的过硬检察队伍,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苏知斌同志生前系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扎根川西高原33年,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作出了卓越贡献,被群众誉为“高原燃灯者”。2016年9月,他在办案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33年,从充满激情和拥有梦想的年轮,到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回报父母亲人的年轮。对于很多人来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能够做的事情有很多,懂得如何去爱人,如何去实践自身的信仰,如何正确规划自己的生活并为之投入精力,等等。但对于苏知斌而言,33年,却是他扎根川西高原,燃尽自己生命,用对人民的热爱将生命最后定格的年轮。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使命。扎根川西高原33年,克服一切,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作出了卓越贡献,被群众誉为“高原燃灯者”。苏知斌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党员干部对事业的满腔热忱。他的牺牲,是一个悲剧,让人痛心。他的牺牲,反映了一种精神,让人敬佩。这种精神在我们广大的基层干部中普遍存在,也具备普遍的社会认同基础,那就是奉献。 美丽的青春,不因凋零而褪色,更因奉献而壮美。有人因收获而闪耀,有人因奉献而闪耀。而后者的闪耀更能直击人们的内心,牵动人们的情绪,是一种可以影响更多人的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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