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平昌县建设局《关于春光苑二期被拆迁户“请让我们早日回家”的回复。除了无奈更是无语。一,《呼吁》诉求明确,一是要求按期兑现过渡费;二是在拖了四年的现实状况下,到底好久可以还房。可《回复》隔靴搔痒,含糊其辞,没有正面明确答复。请不要把这些推给开发商,因为开发商是你们审查引进的,开发商的不作为就是你们的乱作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老百姓在拥有巨大公权力的政府和财大气粗的开发商面前,难道只有听之任之?二,《回复》也承认,春光苑步行街因诸多原因导致工期滞后。诸多原因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认为无外乎三点:一是政府在此项目上用心不够,用心不专。二是建设局在开发商引进上程序错乱,把关不严。三是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监督乏力,服务不到位。所以,迄今春光苑工程几近瘫痪毫无进展,政府难辞其咎。三,我们希望相关部门今后在《回复》中少一些官话,让我们从工程进展上看到“领导高度重视”。我们更希望政府加大力度敦促开发商,按期兑现过渡费,诚信履约,年底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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