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11路公交车上,一个老人要求一个独自坐在座位上的小朋友给他让座,但小朋友因为感冒难受,一直在咳嗽,没有说话。老人就开始辱骂小朋友,孩子的母亲听了非常生气,说要下车!老人说:像你们这样不知道尊敬老人的快点滚吧。(安徽商报 7月3日) 笔者看来,公交车上的每个乘客都是平等的,只要你购买了车票,你就拥有座位权。按照先来后到原则,你一旦拥有座位就可以对要求你让座的人说“不”。一个人主动给他人让座体现的是爱心,是履行道德义务,不是法律义务,不具有强制性。 即使是从道德层面来讲,该老人也没有权利强迫该小朋友让座,因为尊老爱幼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并不比 “爱幼”更有优先权,之所以在全社会倡导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让座,是为了更广泛的照顾真正有需要的人,并不是划定了坐座位的优先权。 老人要别人给你让座,最起码要跟人家好好说,不能倚老卖老,更不能老不自重强行争夺。这些行为会严重损害整个老年人群体的形象,大多时候老年人是需要有人让座,但年轻人也有自己特殊情况,比如生病了,没休息好,有残疾,要赶上班等等,彼此之间都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少一些愤怒和冲动,才能更广泛地发扬传统美德,才能延续公交文明环境,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春风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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