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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 个人承担费用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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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6月25日,85岁的李安云不堪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折磨,在老伴宋达桂的陪伴下来到市中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通过夫妻俩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新农合医疗证、就医优惠证四种证件,李安云是内江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得以确认。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李安云完成了入院手续的办理。这个过程中,他们没有缴纳任何费用。

    为解决贫困户因病因残致贫问题,我市以户为单位,于去年6月对全市35224户贫困户发放了《内江市农村贫困户就医优惠证》。有了这个“绿本本”,贫困户在住院治疗时获得了巨大的“福利包”

    带齐四证件:贫困户住院治疗实惠多

    6月27日上午,在市中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一间病房里,李安云躺在病床上输液,妻子宋达桂则坐在病床前,时不时查看下悬挂着的输液袋,或询问老伴是否口渴。

    李安云来自经开区交通镇新光村7组,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他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十多天前,李安云经历了一场感冒,咳嗽、咳痰等症状加重,在当地诊所就诊后没能缓解,于是在6月25日到市中区人民医院就诊。

    宋达桂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已经第二次在这里住院治疗。所以,住院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基本上都比较清楚。

    “身份证、户口簿、新农合证书、就医优惠证,一样都不能少,来之前我们都准备好了的。”作为贫困户,村里的干部们已经给他们宣传过许多次,带齐了这四种证件,他们住院治疗才能享受“优惠”,走“绿色通道”。

    宋达桂说,入院当天,他们出示了四种证件后,由医院的工作人员带着她办完了入院手续,这个过程中,她没有花一分钱。直到27日当天,他们也没有缴纳任何费用,医生护士的态度也特别好。

    “住院治疗到现在,除了生活开支,其他什么钱都没交。政策太好了,感谢共产党……”说着,宋达桂眼眶湿润了,声音也有些哽咽。她说,以前从来没想过看病住院可以不交钱。
    一心为患者:医院开辟“绿色通道”

    记者注意到,李安云所住的病床为30号,但在医院的病历本上,他的病床号为T81,这是为什么呢?

    据了解,这是医院专门为贫困户患者开辟的“绿色通道”。普通病床床位费为25元/床,而单独编号的床位费为11元/床,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贫困户的治疗费用。

    但是,单独编号的床位却与普通床位并无区别,这是为什么呢?

    心血管内科护士长严隆平告诉记者,这是为了保护贫困户患者的自尊心,他们与普通患者享受的待遇并无区别,也只有医生和护士知道床号的“秘密”。

    市中区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马前程介绍,按照市卫计委的要求,医院认真实施贫困人口“先诊疗后结算”、免挂号和一般诊疗费、无障碍“绿色通道”、“一站式”报销服务等便民措施。

    “如果是贫困户,通过几种证件确认了身份,就可由工作人员带领完成入院手续。出院时,患者需在新农合窗口就住院期间所花费用进行签字确认,最终所花费用不会超过总费用的10%”。”马前程说。

    医疗“福利包”:贫困人口个人承担费用不超过10%

    医疗扶贫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扶贫移民、财政、民政、人社等各部门共同负责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

    记者从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2016年5月17日,市卫计委下发了《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扶贫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医疗扶贫“三个100%”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这也是我市开展医疗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

    “三个100%”,即扶贫对象全民预防保健覆盖面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0%、应救必救救助面100%。

    去年,内江市先后开展了3次贫困人群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核准了全市农村贫困人群中患病人口的基本信息、疾病种类、医疗费用等,并为全市35224户贫困户发放了《内江市农村贫困户就医优惠证》,作为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就医住院、新农合报销、申请医疗救助或医疗帮扶时的身份证明。

    记者了解到,2016年,内江市先后3次调整医疗扶贫政策,大幅度提高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已对持《内江市农村贫困户就医优惠证》的贫困人口住院实施优惠17970人次,新农合报销费用3988.95万元,其中调整政策后多报销了948.34万元,医院减免费用46.77万元,大病保险已赔付4.02万元,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110.90万元。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门诊掏小钱、县内住院不花钱、重大疾病少用钱”的医疗救助和保障。

    根据省委的安排部署,目前,我市县(区)、乡(镇)两级医疗机构实行的是“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承担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超过10%”。也就是说,对已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我市县(区)域内县(区)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基本实现个人承担政策范围内10%的住院费用。

    今年1-5月,全市县级医疗机构共收治住院贫困人口7243人次,住院均次费用4577元,政策范围内费用占比92.40%。乡镇卫生院共收治贫困人口住院18863人次,住院均次费用176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占比95.07%,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8%、5%以内。(内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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